第三百八十章、叶灼华(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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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陆岩当时答道:“你没朝我呼救。”

于是,叶灼华就气鼓鼓的走了,这是两人第一次相见,后续剧情自然是喜闻乐见,叶家大小姐被陆岩身上的特质吸引,然后芳心暗藏。

——对陆爸这样安排的剧情陆弥嗤之以鼻。

也只有这种老文青才会把少女心写得那么婉转绵长,恨不得将所有美好词汇都加在她身上,最后还要让主角故意对少女不假辞色,吊读者胃口。

现实里,想要有女朋友还是靠舔。

自然界中的雄性生物,为了满足基因中深藏的繁衍需求,注定会选择最高效、成功率最高的求偶方式,而在求偶争夺中失败的那一方则会学习胜利者的技巧,从而达到技巧的进步与传播。

高效的技巧总会取代低下的技巧。

现实社会中,舔狗越来越多,就是因为“舔”这一求偶技巧的成功率大于其他技巧,才会被学习模仿,逐渐传播开来。

所以,舔狗并不丢人,这只是刻在DNA里每个人都有的繁衍需求,是本能驱使人去当舔狗。

而且舔得越欢,代表DNA越优秀。

陆弥操纵陆岩原地打转,回想小说,由衷感觉“陆岩”太装了,就像陆爸再写心中的自己。

舔狗不好吗?

说不定还能进阶成舔狗究极形态——渣男!

反正剧情魔改不是一次两次,长生路漫漫,我给你舔个女朋友相拥取暖。

抱着这个想法,陆弥操纵陆岩走进叶园的显然精心打理过的园林,沿着鹅卵石小路亦步亦趋向前。

汉国园林讲究“移步换景”,没走出几步绕过假山,眼前景色豁然开朗,就像换了一副天地。

与东厢房正对的西厢房传来声响,一个穿黑色长裙,上身全是汉国特色蓝白校服的女孩子走了出来。

女孩身材高挑,长发用蝴蝶形状的头绳扎成一束,娇嫩欲滴的肌肤不施粉黛,她小口咬着吐司面包,目光并没有朝陆岩这边偏移,迈出的每一步都恰到好处在石板路上留下悦耳的嗒嗒声。

香风扑面!

别问陆弥怎么知道的,只是看见女孩,就仿佛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终于,两人在临湖的石板路上碰面,女孩略带矜持与审视地看着陆岩,片刻后恍然想到什么:

“陆世兄早上好,初次见面,我是叶家长女,叶灼华。”

她声音不想表面看上去那么柔媚,反而堂皇大气,透露出干练与优雅。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陆岩点点头,视线并没有在她身上停留太久。

“世兄博学。”

叶灼华轻挽发丝,嘴角微翘。

这首诗经中四言诗即便还没有随义务教育而人尽皆知,但也鼎鼎大名,道出两句根本算不上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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