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四十一章 金赫底牌(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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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

咚!

下一刻,李将军倒地,彻底失去了生命气息。

“圣子饶命,我……不想死。”

噗通!

蛮三多额头冒汗,直接跪在了地上。

“放心,我不会让你死,你乃是血统纯正的蛮人,本圣子拿你的血何用?”

金赫大手一挥,一只黝黑无光的毛笔,瞬间握在了手中。

“我明白了,圣子您的意思是说,李将军是混血,他的血液用来写字,会有特殊效果?”

蛮三多不笨,他瞬间明白了金赫,为何要将李将军给杀了。

蛮三多和金赫,都是血脉纯正的蛮人,但李将军却不是。

李将军的父亲是蛮人,母亲却是个人族,属于混血儿。

事实上,蛮人常年洗劫人族边疆,不断抢走女人,并带到草原为奴。

这种人族的女人,蛮人并不会付出感情,只是用来当工具而已。

她们被如牲口圈养,源源不断的为蛮族,提供混血儿蛮人。

就连李将军本人,也只知道父亲是谁,压根不知道母亲是谁。

对于这种混血蛮人,凡是资质不好的,在出生不久,就会被弄死。

能活着成长成人的混血儿,在蛮族之中,那都不会是最底层。

但却很少又人知道的是,蛮族包容这些混血儿,其实又更深层次的考虑。

那就是!

自啊必要的时候,将这些混血儿杀死,用他们的鲜血,来当墨汁用!

“混血蛮人的修为越高,他的血液所蕴含的儒道力量,则会越发的力量!”

金赫目带冷冷,眼中疯狂:

“我以血祭之法,用李将军的血写文章,就能超越自己的极限,写出最厉害的文章!”

金赫,疯了!

没错,就是疯了!

在走投无路之下,金赫拼着一死,也要拉人族大儒陪葬!

“公孙秋,你想生擒本圣子,你做梦!”

手握火狼王笔,在金赫的虎目中,迸发中滔天森芒:

“今日,我让你黑水族的大儒,全部死绝!”

声音落下,金赫蹲在地上,蘸着地上李将军的血,开始快速勾勒。

唰!唰!唰!

不过片刻功夫,在地面上就出现了一个,极为复杂的铭文。

这铭文弯弯曲曲,蕴含了很多笔锋变化,让人根本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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