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厮杀(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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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留下宝盒。”这个匪徒首领也发现了自己的黄金塔不见了,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匪徒首领想起那座黄金宝塔的价值哪里还管的上刘衍有什么样的身手,当下就想要让刘衍留下!
而此时刘衍已经掉头要走,匪徒首领一甩手,就朝刘衍开了一枪,
刘衍虽然作势掉头走,但是眼睛却无时不刻不在注视着这两个持枪的匪徒,他见匪徒突然调转枪口,他立马脚一蹬地,瞬间加速。
“砰,砰,砰”匪首连续开了三枪,最后一枪擦上了刘衍的后背,子弹贴着后背给划出一道血槽,
刘衍的速度可用瞬移來形容,而这个匪首的枪法也是百步打香头的水平,而且他的反应也是一等一的快,
在射出三枪后,刘衍已经跑出去七八米,钻入旁边的密林,
“大哥,他跑了。”匪首的小弟似乎不敢相信大哥竟然有失手的情况,而且还是三枪失手,这种情况他从來沒见过,
“快看看海哥他们怎么样了。”
“哦,好。”
就在匪首话音刚落,他拿枪的手也放松的垂了下去,他的小弟也刚跑出去两步,还沒跑到刘衍干掉的那三个小弟的跟前,
突然,一个拳头大的物体带着呼啸的风声,“呼”,就奔着匪首的面部而來。
匪首抬手一枪,“嘭”的把來物给打爆,一只刘衍随身带來的强光手电筒被他掷了出來。
匪首叫张自谦,名字听起來很文雅,但是如果了解张自谦的人就会知道,这绝对是个铁汉,他出生与川蜀,后來在金三角一带厮混了两年,常年出沒于丛林,后來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中东地区的以色列野小子特种部队,经历无数大小战争,是个在战争中幸存下來的作战机器,
后來,退役后,他经一个朋友介绍,做起了雇佣兵的生意,已经在东南亚一带干了五票了,都非常漂亮,他最擅长的就是城市作战,然后就是丛林作战,所以在山中等于是到了他的主场。
“大哥,海哥他们都死了。”此时这个小弟才查探了被刘衍击倒的三人,发现三人已经断气,
“死了,妈的,这小子下手可真狠。”
张自谦握枪的手一丝不颤动,显示了他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且手指虚握,处于最放松的状态下,随时可以迅速击发,
刘衍大概也觉察到了张自谦的危险,在掷完手电筒之后,迅速的换了一下方位,伫立在一株大树后面,静止不动,他也在静静等待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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