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曾经年少(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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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套的剧情,所带来的后续剧情,自然也是老套的。

在自己生死攸关之时,被一个男子相救,王艳那原本已经冰冷的追求自由恋爱的心再次死灰复燃。

男子将王艳送回了府邸,随后便潇洒地挥挥衣袖便离开了。

自那以后,男子再也没有出现,王艳依旧足不出户,唯一不同的是,王艳拒绝了所有的相亲对象,扬言非那男子不嫁。

父母对王艳这般痴迷很恼怒,原本王艳那别出心裁的追求自由恋爱就让父母很头疼,但是王艳是王父在将近四十岁的时候才生的,所以对她格外宠爱,看到她一意孤行,也只能听任她。

只是后来,看到她遭受了数次的失败之后终于改邪归正恢复大家闺秀的行为,王艳的父母还颇为高兴,立马为她安排了各式的相亲。

但是王艳毕竟追求过自由恋爱,所以关于她的流言蜚语也是非常多的,寻常的大户人家也对她望而却步,那些媒婆所介绍的,也都只是一般的男子。

不过王艳父母却并不在意这些,他们对于门当户对本来就没有什么强烈的欲望,毕竟,王艳有父母撑腰,就算男方家境一般,王艳的父母也可以多多资助,过过小日子也是可以的。

如此这般,一退再退,王艳却似乎并不领情,父母终于也开始恼恨了。

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为了一个只见了一面,都不知道对方身家背景,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子茶不思饭不想,王艳的父母终于撂挑子了。

也罢,既然她不想嫁,就别嫁了,在家养一辈子算了,又不是养不起。

王艳不急,父母也不急,这待字闺中的大家闺秀就被人遗忘了。

然而,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的。

王艳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碰不到那个男子,就这样陪着父母过完一生了。

王艳的父母也以为就这样子陪着一个老姑娘过完下半辈子了。

但是,世事,却终是难料。

那一年的一个夜里,土匪冲进了王艳的家,杀伐抢掠之后,便一把火烧了王府。

王府上下,包括王艳的父母,均葬身火海中,只有王艳,匪首看她有些姿色,便将她带回了山寨。

夜里,山寨张灯结彩,寨主打算当夜就娶了王艳,所以着人简单置办了婚礼。

婚礼上,王艳一声不吭,土匪们要她做什么她便做什么,非常顺从地完成了正常婚礼的程序。

匪首很高兴,以为王艳终究是想开了,酒席上喝的酩酊大醉摸到新房里就想与王艳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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