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四章 单拎出来(2 / 3)
身上穿着一件天水碧的直缀,一看就是世家的少年公子。
“这是我本家的侄儿,林峰。峰儿,过来拜见王先生。”林明泽显然是对自己的这个弟子很满意的,所以道。
这名叫林峰的少年赶忙过来与王明行礼“仲山拜见王先生。”
“果然是少年英才。”王明见少年眉宇之间难掩傲气,也只是笑着道。因他出身平民,虽才学极高,可以,甚至是当代大儒当中排名极其靠前的前三位,但是,这些世家的弟子却未必看重。毕竟王明并不为官,而且目前为止,也只有一个秦尚任算得上是有所成就。比起真正的世家大族,要差远了。
华锦看到这少年的样子,就有些不屑,他也不是没见过真正优秀的贵族公子。常玉磊乃是公主之子,才学也是极好的,就她所知,去年的秋闱当中,也是排名极其靠前的进士,但是也从不曾表露出这种骄傲的神色,在自己面前也是温润有余的。两相一比就知道,谁才更加优秀。
显然,华锘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在一旁低着头并不话,心中对这少年也有些不屑。
“我最近可是读了首好词,一蓑烟雨任平生,能写出如此阔达诗词的少年,竟然让你收归门下,还不让我来见见这天才少年。”林明泽却是等不及了,他刚刚就看到了跟在徐深后面的华锦姐弟。
只是华锦姐弟,一直很低调的在后面低着头,并不话,所以他才故意点名的。
王明听他这样,就知道自己这位老友的好胜之气又来了,自从他收下了这位林峰,就总觉得后继有人,这林峰也的确不负少年才名,学问极好,诗文也做得极高。
之前王明也都承认,但后来认识华锦之后,收了她做弟子,才知道什么样才叫做真正的天才。华锦作诗,特别是那一天,与全城的读书人比芙蓉诗,简直是让人震撼,整整十首经典的芙蓉诗词,不过在两刻钟之内就全部写完。就好像是随手从空中抓来的一样,完全不费心力,让人惊叹。
更不用华锦几乎是过目不忘,无论是多么难的师叔,留给她不过一两日,肯定会熟读并,理解。华锘虽然也聪明,却及不上华锦的聪慧,所以,收下华锦的时日越久,便越觉得可惜,若华锦是男儿之身,该有多好。
“六,七,还不过来拜见林先生!”王明见他都已经点明了,也不遮掩,扬声道。
华锦听到老师叫自己,便跟华锘走上前来,给林明泽行礼“拜见林先生!”
“你就是做了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华锦?”林明泽早就听华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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