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血雨腥风的年终年初(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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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钱人龙击毙。

当枪声响时,在台阶前守候各自主人的汽车司机,闻声把视线集中到枪声响处,看到开枪的是这舞厅的大班盛昌富。

这些司机都认识他。因此司机们不约而同地喊着:“小盛!小盛!”

开枪后既然已被人发觉,盛昌富生怕脱不了身,转头逃命。后夫妻俩连夜外逃至上海郊外,后到敌后的皖南屯溪,再转回重庆。

枪声连连,杀声一片,就是在这腥风血雨中,时间进入了一九四零年。

抗战就应当是中华民族的大扫除,一方面须赶走敌人,一方面也该扫除清了自己的垃圾。

我们的传统的,一方面想作高官,一方面又甘心作奴隶、苟且偷安的习惯,都是民族的遗传病。

这些病,在国家太平的时候,会使历史无声无色的,平凡的,象一条老牛似的往前慢慢的蹭。

及至国家遇到危难,这些病就象三期梅*毒似的,一下子溃烂到底。

汉奸们不是人,而是民族的脏疮恶疾,应当用刀消割了去。不要以为他们只是些不知好歹,无足轻重的小虫子,而置之不理。

他们是蛆,蛆就会变成苍蝇,传播恶病。他们和日本鬼子一样凶残,一样该死。

但如果按照字典上的定义,汉奸也太多了,这让沈宸觉得不可思议。

而他也只能挑选重点,挑选那些死心塌地的、穷凶极恶的汉奸下手,林之江等人便是其中之一。

杀人不留名,事了拂衣去。这种心态和行为,在充满血腥的上海,为沈宸起到了不错的保护。

一方是军统、中统、血旗门,乃至上海的小市民中部分人为、部分自发的组织和机构;一方是日本人、汉奸特务,两大阵营的争斗厮杀恰恰不包括沈宸。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沈宸虽然跟日本人、汉奸特务作对,但其有名正言顺的理由——打击犯罪、维护治安。

说得难听一些,沈宸是在为代表英美的工部局卖命服务,以期得到利益。

尽管日本人在上海,乃至中国,都有压倒英美的势力。但放眼世界,英美的强大依然是人们的共识。

所以,这样的想法和行为,对沈宸来说是没有问题的,甚至大多数人也不会认为日本人敢冒着战争的危险向英美过于挑衅。

而6号特务在公共租界的屡番失手,沈宸及手下的英勇表现,也使工部局警务处有了些底气,不致向日本人退让太多。

反观法租界,有上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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