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 法典(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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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子。无故杀人,就是你胡乱杀人,这样的人要杀人偿命,但如果杀的是恶者,经百姓举证,则无罪。

显然,这是朝廷对江湖势力的一种妥协,或许也有侠王府的影子在。但就林长生看来,这条法律比大陆法单单的杀人偿命好多了。

而且,这回保留一种“侠”的精神。这也是大陆百姓欠缺的。

很快,一人就过去了,他们也看了一遍法典,众人齐齐惊叹,尤其对林长生划出的那些东西,看似与大家的理念冲突,可换个方向一想,自己等人做的,不就是法律规定的吗?行侠仗义,不正如此吗?

吃了晚饭,众人开始了讨论,过程很顺利,他们就按照这部法典,结合明教教义与世俗道德,自行定下了自己的法律体系。

当然,他们这套法典与朝廷的还无法相比,有很多疏漏处,但这是一个好的开头。

经过近半年的功夫,他们的法典也终于完成了,这一日正是法典颁布之时,也是明教彻底离开陕西之日。望着巍峨的西安古城,林长生也是叹息了一声,他以为自己不会不舍,可事到临头,心中也升起了不舍、不甘之情。

“可惜,这些不是我想要的。”

摇了摇头,他对身旁诸人笑道:“我们走吧!”

黄沙莽莽,广漠无垠的原野上,一队驮马缓缓从远处起来。寒风一起,风沙吹拂,入眼处尽是黄色。驮马队伍前,一人目光突然一凝,喝道:“停下!”他手高高举起,又缓缓放下,看着前方黄沙,朗声道:“不知阁下是何人?”

黄沙中,一人影缓缓走来,不待靠近,便远远道:“诸位,打扰了。在下于沙漠迷路,已三日未尽食,不知可否卖些食物给在下?”

他声音落下,人已到驮马队伍前三米外立定。仔细看,这是个年轻人,手中拿着一部很厚的书籍,面容白皙,也就二十二三的样子。

领头的大汉暗暗松了口气,道:“小兄弟可是迷了路,若不掀起,不若与我们一起走如何?”

年轻人目光一亮,道:“多谢,在下感激不尽。”

大汉笑道:“小兄弟客气了。来,先喝口水。”他把腰间水袋解下扔给年轻人。年轻人接过,咕噜噜喝了一气,大口呼吸,道:“爽!多谢大哥了,小弟林长生,不知大哥如何称呼?”

大汉爽朗道:“好说,我叫曹乾,这是我弟弟曹坤,后面那些是我们族人。”

林长生目光一亮,道:“原来二位就是大漠中鼎鼎大名的乾坤兄弟。小弟久仰大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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