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分手(3 / 4)
:好,请。
赵捕快要我们馄饨摊子所有人跟随去衙门。大家没办法,只得跟随。
途中问馄饨店的老板才知道,练寺镇处于扶沟县和鸿沟县之间,两县界限在练寺镇内,当地百姓不愿将一镇分二,若将整个练寺镇划给任何一县,另一县又不同意,朝廷没有办法,便宣称练寺镇两县共有,两县一起治理。如有案件,也是两县县令一起断案。
说完老板又怨我们在他摊上分手,闹出事情来,害得损失一天生意。樱灵当然不饶人,怪他无缘无故的管我们分手的事,让我们耽误了行程。
到了府衙,两个捕快进去通报后,便将我们一起喊到大堂。大堂上共设有两案,并排摆放,两侧衙役手持长棍一字排开。有一个差役敲起鼓来,鼓声停,两侧衙役齐喊“威武”,两个县令便出了场,入了座。
扶沟县县令姓许,鸿沟县县令姓高。许县令肥肠大肚,高县令则较为清瘦。
两个县令一问各自的捕快,知道了事情的前后,捕快为证明自己所说不错,叫馄饨摊的老板又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
许县令略一沉吟,说张捕快,你也是个快要升捕头的人,判断怎会错成这样?这事怨得了小两口分手吗?你倒说说看在我朝哪里不能分手?朝廷设了专门用来分手的场地了吗?我朝有因分手获罪的吗?简直小儿之识。
高县令一听,知道许县令故意给自己面子,也骂了赵捕快一顿,说你好歹是个高材生,当初科举洪沟县报考生二百四十三名,你排名第八十九,我还以为你肚子里有点货,哪知道判断案子只会死搬书,要知道法不外乎人情。馄饨摊子的老板有什么错?一个助人为乐的热心人如果被判有罪,以后鸿沟县只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你这是胡闹。
许县令一听,心里很满意,凑过脑袋和高县令一商量,当庭宣布,本案关于和尚与道士街头争吵一案,馄饨摊老板、我和樱灵无罪,和尚与道士都是宗教人士,官府本着尊敬宗教、信仰宗教、信任宗教的宗旨,不追究两派宗教人士任何责任。第一个发声嫌吵影响自己吃馄饨的人,明明知道馄饨摊是公共场合,无端指责他人分手、高声喧哗,并且积极主动挑起争执,试图引起佛道两派不和,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其道德及其败坏,所图更是令人发指。故判此人杖责一百二,关押两年,立即执行。
接着衙役便把第一个吵闹的人裤子褪到脚跟,按在地上“啪啪”的杖责。那人边被打边惨呼道:草民冤枉啊,我只是吃了碗馄饨啊……
高许两县令待行刑完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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