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宠炫-第28部分(1 / 13)
粉米线啊。啤酒烧烤啊。基本上都是各种各样地小吃。人间烟火地味道很不错哦。
其实刚刚苏醒地恍惚和迷离一晃而过。我已经抛开了幻梦聊地假想。不管是甜甜地体温还是四周地嘈杂。都在提醒我这个世界地真实。什么鬼啊梦地。不过是我附身为兔后闲闲没事做地胡思乱想罢了。
“叔叔我给你说啊,我早就想来尝尝大排档地小吃了,听说很有名哦。很多男主角都是在这里和女主角私定终身的。可爸爸妈妈老是没空。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带我吃饭吧,不是肯德基就是麦当劳。很烦很烦
得,再明白不过了,甜甜没有变成僵尸没有变成鬼,就是个感冒烧的病号,嫌医院里闷得慌,带了我溜号散心来着,私奔什么的,应该只是童言无忌随便说说吧?
“羊肉串,烤鸡翅,还有那个啥,不管什么啦,好吃的都要,每样先来个五十串,还有啤酒,我要和叔叔,不醉无归!”
软软的童音语惊四座,相当的震撼,这会儿大排档还没几个客人,甜甜抱着我大呼小叫,一下子就成了焦点人物。
“小妹妹吃烧烤啊?每样五十串,会不会浪费啊?你叔叔呢?”
长相平平的服务员走过来东张西望,很正常的反应,一个五六岁地小女孩,肯定得有大人陪着,和她说话不顶用,得找正主儿才是。
“怎么会浪费啊,我叔叔他肚量大着呢,每样五十串还只是开胃菜,唉,阿姨你往哪儿看呢,我叔叔就是他啦!”
顺着甜甜的手指看向被忽略的我,服务员的脸蛋有点扭曲的迹象,连声音都跑了调,活见鬼似的。
“哇,吃冰激凌的兔子!你还叫他叔叔?我没看花眼没听错吧?”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吃个冰激凌而已,用得着大惊小怪么,要是看到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或龇着个大门牙吹泡泡糖,那还得了?
自从唐风那家伙带我去过肯德基,化悲愤为食量燃烧了小宇宙之后,我怀疑自己已经从一个小兔兔进化成了一头饕餮,再没有了肚肚太小想吃吃不下的尴尬,好吃的好喝地那是来不拒,一天到晚都可以不停嘴地,比猪八戒还猪八戒,至于曾经用来解馋的泡泡糖,早已经给我抛弃了。
走进这家大排档之前,甜甜买了三个冰激凌,不是什么高档货,最普通最平常地甜筒,她一个,我两个,呃,别问兔子的小爪爪怎么能抓两个甜筒,要知道还和小小呆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能正经八百使用筷子,抓个冰激凌而已,说什么也没用筷子夹菜的难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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