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出国了(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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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钱大海,一年前敖汤班级的辅导员。相比一年前失魂落魄、要死要活的那副模样,如今的钱大海颇有意气风发的样子,和旁边几个壮汉勾肩搭背,不时哈哈大笑。

“那家伙好像混得不错嘛。”糜潞随口说了一声,便不再关注,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敖汤道:“潞潞你不知道,他和他周边的那些人,是一个犯罪团伙,做的是走私珍稀野生动物。”

“啊,那赶紧报警,就让前面的派出所把他们抓起来。”糜潞不问敖汤怎么知道的,既然敖汤说钱大海他们是罪犯,那肯定就是了。

“没那个必要。”敖汤轻笑一声,摇了摇头。当初在翠湖,他也曾报警,但并没有提示警察去哪里抓罪犯,所以那个犯罪团伙虽然损失了货物和金钱,人却都溜掉了。

之所以如此,敖汤当然有他的考量。犯罪团伙的车上有三十五六万现金,不义之财取之无妨,敖汤老实不客气的笑纳了。如果罪犯们被逮住了,警察难免会追查这笔钱,即便三十几万不算什么,但车上还有一只斑鳖,那可是全世界不超过五只的珍稀动物,警察们肯定会大力追查,难免给敖汤带来麻烦。

时至今曰,即便钱大海等人被逮住了,一年前敖汤留下的痕迹、线索也早已追查不到,不怕被警察找到,但敖汤仍然没有检举揭发的念头,因为他内心深处,并不觉得走私野生动物有什么大不了的。

人吃动物,天经地义。除了少数具有象征意义的动物,比如熊猫,钱大海他们要是走私熊猫,敖汤也觉得该抓,但多数动物,却觉得没关系。尤其是从国外走私到国内,咱国内的保护动物不吃就不吃了,但从国外走私进来吃,那没什么不好嘛,对于那样的犯罪团伙,敖汤自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到底他又不是警察,不用时时刻刻维护法律。

当然,敖汤也清楚自己的想法是狭隘的,是不合某些法律的,不合某些准则的,但他又不是圣人,没必要高大全。

王猛看了敖汤一眼,呵呵笑道:“现在讲保护动物了,我们那时猫在山里,碰到野鸡野猪,那叫一个欢喜啊。唉,说起来就嘴馋,前几天我在我家那边市场,好不容易发现一卖野鸡的,刚想上前,结果市场管理人员把那人带走了,也不知道那几只野鸡是不是便宜了那个市场管理人员?”

对很多人来说,有时确实想不明白,不就是卖个野鸡吃个野鸡吗,咋就违法了呢?

王猛带的保安中,有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出声道:“现在讲保护动物,不吃野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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