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自撞南墙(2 / 4)
对徐海一案发表什么评论。然而朝中官员众多,即使以徐阶加上周延,也不可能控制所有科道官员。尤其科道之中,多有新中进士授官御史者,这些人却是根本不知惧怕为何物,只知道这是自己博清名,刷声望,展现实力的机会。
当然另有一些人,则是对于奏章中隐含的开海禁观点无法接受。一旦海禁开放,自己背后的金主、家族将蒙受巨大损失,这海禁万万开不得,徐海必须死。其实,严党的大批官僚,也在这队伍之中,只不过他们知道此次要招安徐海的是严鸿,而严世藩又没发话,这帮人也就忍气吞声,看着大少爷胡闹了。
就在这一曰下午,户科给事中段兴文、吏科给事中言必正、刑科给事中沈科、河南道监察御史苏远、浙江道监察御史王启年、监察御史王本固等科道言官及京师其他在职位文官二十三名,弹劾严鸿的本章就放到了嘉靖天子的面前。其中,以段兴文的奏折写得最为激烈。折子中针对严鸿奏折的满篇胡言,一一批驳。
先说那徐海本是一万恶倭寇,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此次乃是登陆欲攻取山阴县,被山阴县令林养谦擒拿,先前表章中说得一清二楚。而严鸿却妄言徐海是自首,满口阿谀,奉承万岁,竟以此海寇为“太平盛世”之征兆,颠倒黑白,此实非为臣之道,其心可诛。
又说严鸿奏章中颠三倒四,胡说八道,徐海无非一倭寇,却把甚么父子之亲,夫妇之顺拿来搪塞,扰乱圣听。后面更说甚么天伦之情,虽刑律礼仪不能断绝,这更是大谬不然之言。圣人云存天理灭人欲,刑律礼法,皆国之重器,岂有以私情而废之理?更何论徐海原该斩首,虽万岁宽仁,岂能赦之!
而且严鸿折子中,竟敢说沿海百姓困苦,因此为盗,这是在毁谤朝廷,诋毁禁海之策,污蔑祖宗之训。徐海、汪直皆是罪不容诛之巨盗,徐海固然不是骏骨,汪直岂能谬赞为千里?至于后面隐言开海之利,更是全无天朝体统。我大明朝本为万国宗主,如倭人、佛郎机人本就该驯顺来贡,不顺则当以天兵剿之,岂有说非以通商之利诱之来朝之理!又岂有以堂堂天朝皇统,效那游商走贩,专一牟利之理!
最后,段兴文更痛斥严鸿“君子之过”那一段,直言功过是非,既已为之,则当承之。将功折罪云云,亦须得以朝廷律法礼节约束,岂有一万恶倭寇,忽生善念,便可赎其前罪之说?而以徐海往年所为罪孽,又岂能真信其改过之心?严鸿满口胡言,蒙蔽圣明,该当与倭寇同诛!
其他文臣的弹章,写的没段兴文这么激烈,但大致意思也差不多。没办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