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请君入瓮(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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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在承天门外,由吏部尚书亲自主持。如果死囚犯人喊冤,或者有的官员认为案件可疑、可矜(即值得怜悯),就要邀请九卿及公、侯、伯爵认真复审,然后报请皇帝裁决。

当然,这三种都是指普通的死囚,判了斩监侯的,可以得到这种上诉机会。如果真是罪大恶极的,如谋逆或是罪行严重的,一般不等秋后,就下钉封文书,拉出去剁了。这种斩立决,就远没有这么麻烦。

郑国器与人通歼多曰,复又杀死尹氏,虽然罪行可恨,但是如果细说,也只是属于故意杀人案。理论上,还远远不够罪大恶极这个级别。一般情况下,是不适用斩立决这个处理方法的。

所以说,这就留出了艹作空间,从郑晓大都堂,到科道官员,都可以上书喊冤。只要走到圆审、朝审层面,郑国器确实有很大可能免死,甚至免罪。最惨的结果,也无非是仕途之路断绝。就算这样,也好过被爆菊甚至成太监啊。

而且陶智最后的话,更如同醍醐灌顶,令郑国器豁然开朗。是啊,自己和严鸿都出身宦门,彼此之间虽然立场各异,但毕竟都算官场圈子里的人,没必要赶尽杀绝。这份供状也许根本就不会上交,而只会成为敲诈自己老爹的一种政治筹码,换来的,无非是老爹在朝政上的让步。

只要能保住自己,这又算的了什么?什么朝臣良心,什么忠歼不两立,在自个的安危面前,那都是可以出卖的啊!

偏到这时,邵安又插ru问了一句:“郑小相公,小的还要多啰嗦一句。你杀尹氏那贱人,到底是你蓄谋已久,存心杀她,还是她说了些什么话,让你一气之下,才犯下杀人大错的?”

郑国器如何不明白这是啥意思?赶紧道:“是那贱人先出言撩拨于我,我才一急之下动手的!”

邵安点头道:“这便好。按司里的说法,这有个名目,称做激情杀人,与那蓄谋杀人虽然同是可以问斩的罪名,毕竟轻上半分。若能按这个走,小相公你的脑袋,又安稳几分了。”

就这么着,几个总旗打一巴掌揉三揉,把个饱读诗书的举子郑小相公,灌得晕头转向。郑国器本身也只是个纨绔。虽然他受老爹的熏陶,读圣贤书,走进仕途,与严鸿走的道路不同。但本质上讲,他也并非什么硬骨头,图的只是自个的功名利禄,光宗耀祖。什么正义,什么大道,在他来说只是炫耀的招牌而已。否则他也做不出杀死怀孕的情妇尹氏这种事了。

眼前摆明两条路,一条是要吃眼前亏,另一条,则是可能未来吃亏,也有可能免于惩罚。这种情况下,他做出何等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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