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以邪制邪(1 / 3)
九灵即出,一举必杀。[]
由勇此时却没有灵界的杀伤力,体蕴灵气刚聚结,灵能稍有形态,灵力还需借题发挥。
在灵界,由勇正刚从婴儿期过渡到儿童期。他要具有杀伤力还需要进化至少年期,那就可以化灵能为灵力,随意击杀。
因为庞光是个妄命之徒,被灵凤勾引利用。他体内吸入墨玉灵气,不讲章法,蕴于他的体内,随着他的狂性大发,随处游走,无秩无序。
看似灵力无限,特别助长他的大嗓门、钢喉咙、铁舌头,这种不计其余的助纣为虐,最终的结局必然身受其害。因灵能失控,身毁气坠,消亡时空中。
江山越来越想念由勇,他正被庞光纠缠着。
一起看起来不怎么大的案子,很顺利地侦破了。
犯罪嫌疑人是个混迹街面的小混混,他在醉酒之后,进入一家歌厅寻欢作乐。
那个歌厅开在一座连体的商业楼上,一边是歌厅,一边是楼下服装厂的女工宿舍。
因为地处闹市,寸土寸金的。歌厅只有晚上才营业,因此洗手间就与服装厂共用一处。
服装厂老板为把收益最大化,出租了主要的房屋做歌厅,在角落里留下两间通往厂内的房间,做了女工的宿舍。
女工也用这个洗手间。下到一楼共用一处洗手间,歌厅与女工宿舍分别朝向不同的方向,各有通道。
这样,那个混混醉熏熏地进入歌厅,找陪唱的没轮上号。这些歌厅陪唱的都是顾客现来现找,与数家合用一群陪唱小姐。
也巧的是那个服装厂的女工中,也有业余兼了职陪唱的。唯一一个不去陪唱的,形单影只地待在宿舍里。
这个混混喝过啤酒,一会就尿急。寻到洗手间就解决了一时之快。
他摇摇晃晃地返回时,朝着女工宿舍就去了。
这时的女工宿舍里,那个最老实的女工正躺在床上拿手机上网聊天。
混混象鬼子进村一样,悄悄摸了进去。
酒壮色胆。接下来的事情,那位老实女工横遭凌辱。她在被侵后,马上用电话报警。还用手机拍了混混离开时的背影。
警察按照报警的地点,迅速出警,把刚离开现场又去唱歌的混混抓获归案。
刑警及时接案,现场勘验,讯问、询问,物证检验,一切做得严丝合缝,铁证如山。
可是混混的哥哥是个大混混,感到捞不出自己的弟弟,在兄弟们面前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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