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明月照沟渠(3 / 16)
,我也可以成为他手上的枪。一杆他不方便出面的时候,我可以代之杀敌的枪。
两杆枪拿在互有敌意的两个人手里,结果是什么?
开火!
多年之前,我刚刚踏入江湖的时候,那个曾经待我如兄如师的男人就教过我一句话: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我一直牢记在心,不曾或忘。
所以,在我想通了这一切后不久的某天,因为一个偶然事件的发生,我首先开火了。
九七年,生平第一次和人摆场,险儿刀砍大脑壳,我们兄弟在三哥的安排之下连夜跑路,到了将军的地盘,人生中头一回亲眼见到了吸毒的场景,当时老鸹子那种恶心下作的神态,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我胡钦虽然也是江湖中人,但是从那天开始,我就立下毒誓,此生此世,我和我的兄弟都绝对不允许碰一下毒品。
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违背过自己的誓言,哪怕是道上的朋友一腔热情把满满一盘k粉摆到我面前的时候。
所以,我们这个场子同样也是绝对不许毒贩进来卖货的。
这并不是我们兄弟故作清高,身为流子却偏要摆出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侠义状。
我当然明白,只要管住自己和手下的兄弟们就够了,那些客人,只要能让我赚钱,我管他们那么多干嘛呢?
我并没有迂腐到这种程度。
其实,个中缘由,除了我本人的一份坚持之外,更重要的是,没有必要,实在是没有必要。
首先,这个夜总会倾注了廖光惠不少的心血,投下的金钱人脉各路资源都绝对不能算小,尤其我们兄弟更是倾其所有扔的钱,万一出了什么事,就真只能喊天了。
其次,这是一门正正当当,见得天、对得地的生意,就算不捞偏门也一样很火爆,很赚钱。
这样的生意,我却偏偏要把它往偏门上扯,还是往场面上的官家们最为敏感的毒品上扯。如果我不是钱太多,实在不想做生意的话,那就一定是脑袋被门挤了。
我和廖光惠都想做生意,脑袋也都没有被挤过。
所以,我们定下了散货不入场、入场不散货的铁规。
我和班长的第一次正面冲突也就是因为这个铁规。
当初我第一次见到班长的时候,是在我们迪厅的楼梯口。
那个时候的班长还是个协警,穿着一身没有警号警徽的警服,脸上还带着点装腔作势的虚伪。但纵然如此,我却依旧还是看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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