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孔明初次办案(4 / 4)
“哥哥居然还认我是亲弟弟,我也愿意跟哥哥和好,也愿意把田地房子均分一下。”
诸葛亮说:“那,你们就回家去,兄弟俩和气的商讨一下,该怎样分家吧!今日本里正办案到此结束。请大家散去干活!”
诸葛玄和诸葛亮走回新茅房,在路上,诸葛玄问孔明,刚才为什么这样断案?这样做不是丢了很多的钱财吗?
诸葛亮告诉叔叔讲,他最讨厌判民案。如果你判得好了,以后就有很多的人因鸡毛蒜皮来找你处理,害得你一天到晚都为他们办事。这样的话,我哪有时间看书的呢?于是我就想出要收重判案费,叫他们负担不起,自愿放弃起诉,双方自已和解了事。这时我处理第一对人的做法;第二对人,因为他们是兄弟,我又叫他们当大众面前互叫哥哥弟弟,用亲情触动他们的心灵和感情,使他们认识到亲情比什么都珍贵,而撤诉。
诸葛玄听了孔明的这一番话,他才懂得十几岁的孔明把读书看成一件大事,所以孔明没有依仗权力居住在热闹的地方,炫耀自己的势力,而是躲开喧闹的街道,找个清净的地方来读书,研究学问。啊,孔明并不是像谋些人一当上了小官儿,就心满意足,沾沾自喜,自以为是一方很了不起的官老爷,心满意足的玩弄手中的权力。孔明他是有远大的理想的孩子。这个孩子他居住在清净的地方,他一定专心专意读书,一定读书有收获。所以,孔明才想出这一招来。
后人有诗云;
孔明办案有新颖,
绝招劝说上诉人。
当事双方愿和解,
里正当官不烦心。
诸葛玄临回荆州之前,他特地告诉诸葛亮一件事。-- by:da50s2x|55519|11575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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