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弱者的反击第120部分阅读(9 / 13)

加入书签

升速度,同样不可能召唤出数量太多,或者级别太高的亡灵生物。这大概也是系统对亡灵巫师职业的一种制约,或者是一种“保护”,避免某些玩家单纯的依靠一身增加精神力上限的极品装备来“横行天下”,而忽略了基础属性值的作用,在完成晋级任务的时候“偷j耍滑”,不肯“出力”挑战高级别的难度。

其实以我现在七级亡灵巫师职业、五级盗贼职业的实力,能够一次性召唤出两个八级下阶或者一个八级中阶的亡灵,已经是相当的强悍了,除非其他的玩家借助神器或者是“伪神器”,又或者是装备着一身不错的圣器,否则正面对决,没有人会是我的对手,如果再强大一些,恐怕真要成为“无敌”的存在了——我当然是很希望如此,不过从职业平衡的角度讲,系统应该是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此次挑战大恶魔的行动可说是收获颇丰,不过为此所支付的代价也是不菲,而且装备对我的实力提升的作用并不是太明显,因此目前阶段无须再在这方面进行过多的投入,把能够用于我身上的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挑战金龙和玄武的行动当中,毕竟,“死灵权杖”的解封对于我的作用要大的多。

因为“龙骨圣冠”属于高阶圣器,所以回到了东方大陆,我马上赶往城市当中的佣兵工会申报对它的所有权,按照新颁布的“《天下》装备道具管理办法”的规定,玩家使用的所有神器以及高阶和中阶圣器级别的装备道具必须向佣兵工会申报备案,以便于系统控制管理,不允许随意进行出售、转借等“非法交易”行为,一方面是容易被有心人利用来“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合理的判断衡量高级装备道具的实际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玩家的正常利益——高级装备道具一般都价值不菲,通过系统设立的“交易所”进行正规交易,可以有效的避免欺诈行为,规避风险。

第六卷 逐鹿天下 第六卷 逐鹿天下 第三百五十八章 争胜心(二)

这样的规定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同时也不无为了增加《天下》官方的“收益”的考虑,可以避免“私下交易”带来的偷逃“交易费”或者“管理费”的行为——通过“交易所”进行的交易,需要按照成交金额支付一定的“交易费”,即便是暂时转借给他人使用,也需要向“交易所”进行申报备案,按照物品的价值以及转借的天数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就拿神器来说,每个拥有者都会被系统公告,还必须经过“滴血认主”的程序方才能够使用,如果只是转借给其他玩家使用,必然会频繁的发出系统公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科幻灵异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