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名臣治国理政奏章 震动朝野(3 / 9)
定有害于家,有凶于国。生杀予夺,是属于天子的权利,不是大臣下所能盗用的。辽王脱脱,身居皇室宗亲的高位,居住镇守辽东地区,他位高权重,责任不轻。正当国家不幸,处于非常之变的关键时期,他不但不能奋起讨贼,而为了自己私利,抱着侥幸心理。企图朝廷赦免的恩典,报复私仇,发泄私忿,杀害了亲王妃主人等一百多人,夺取瓜分了羊马等家畜财产,伤害骨肉。手段残忍,盗窃财物,损害主权,消息传出,人们无不切齿痛恨。今天如果不追究他的罪过,仍然给予他丰厚的赏赐,放还他返回原地,仍然拥有他的爵位,镇守他的领土。我们担心国家法纪,将会因此一蹶不振,如果有人模仿效尤,就会无法惩治。
况且辽东地区地广人多,向来号称朝廷重镇,如果让脱脱在那里长久居住,他就会更加纵肆,变得肆无忌惮。如果让死者长久含冤受屈。就会损伤人间和气,我们大臣议论朝廷典章制度。明知故犯,行凶杀人,罪在不赦,应该削除爵位,夺取领土,流放异地。以彰显朝廷威严。
刑法是用来惩治恶人的,国家有现在法规条文。武备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他们一直受到朝廷的隆恩,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受到提拔重用,居于朝廷高官之列。但是他们不思报效朝廷,专做ji诈欺蒙的勾当,谎称遵奉皇上的圣旨,使得撒梯强行收娶郑国宝的妻子古哈,贪贪图他家的人畜和家产,他们自恃是朝廷权贵,权势熏天,无法无天。事件发生报知朝廷后,司法机关将他们逮捕归案,审讯查实,判决他他们的罪过。他们在京城重地,天子脚下,竟然丧心病狂,肆无忌惮,如果远在外地,还会有什么事儿做不出来?京城重地是天下的根本所在,如果这样纵容恶人坏事,怎么能够治国理政?古人曾经说过:“如果一位妇女含冤受屈,三年天都不会下雨。”由此看来,这并不是小事,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我们大臣经常商议认为,应该给予即烈、不花相应的惩处,交付司法机关,严加审讯,他们过去在接受审讯时贩卖的宝物,在元世祖时没有听过过那种事件,自从元成宗以来,始开始产生这种弊端。一分宝珠一寸奇石,售价高达数万之多,真是骇人听闻,当时民众对此万分愤怒,监察官员们也纷纷议论,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况且他所换取的钱钞,全部都是天下百姓民众的血汗钱,纵使取得极少的一锱一铢,都应该予以鞭打惩处,何况他们奢侈浪费,毫不吝惜!他们用经世治国的重要宝物,去换取那些不能救济饥寒的东西,就是为了通过中间人物的斡旋,妄图谎称是呈献宝物,以达到骗取和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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