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把柄(上架五更,第一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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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当官,这点是最好的。只要祖上牛逼,那子孙大多都能当官。甚至,为了弥补财政漏洞,宋朝还特许“纳粟”,也就是进纳买官。凡富人向官府捐献粮食、物料、钱财以至人工,都可以按照规定入仕。当然,这种官,只是寄禄官,甚至还不算做官户。以至于升迁什么的,都和科举、蒙荫的官员相差太多。甚至这只是个荣誉头衔,跟后世的政(zheng)协委员是一个样的,没有实权,就是名声上好听一点。要想做到官户,还得有功,比如军功啊,捕获盗贼啊,进言文采有理啊,或者皇上特旨啊等等。不然的话,那也只是名声好听而已。

像张根富,他也买了官,要不怎么叫“官人”呢?

可惜,他的官太,只是文阶散官从九品的将仕郎,根本没什么特权,什么徭役啊,赋税啊都不能免,甚至连家门口的牌匾,也没有任何特权。白了,就是名声好听一点罢了。

“跟家族内的吕公弼不和,因支持王安石变法,所以窃取吕公弼的奏疏给王安石……卧槽,这种事都做得出?”张正书觉得,吕嘉问的政治投机,已经到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地步了。不过,也不排除他本来就是倾向变法的。只是做法嘛,实在为人不齿。更何况是在道德=学问=才干的这时候,很自然的,吕家人知道是吕嘉问告密后,把他称为“家贼”,并在宗族里除名了。

更有趣的是,吕嘉问居然还有把柄。

要知道,这做开封府府尹,断案如神是应该的,但凡有冤假错案,别升官了,甚至还可能丢官!然而,吕嘉问却审错了一件案子,虽然不算是什么大案子。事情是这样的,汴梁城中,发生了一起盗窃案,然而失窃的东西不算昂贵,只是比较有价值而已。据,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大家闺秀的一根金簪。

金子在什么朝代,都是贵重的金属,甚至都能直接当货币的。这不得了,结果断案之后,吕嘉问认定,是一个侍女拿了,偏生哪里都找不到那根金簪。于是,吕嘉问按照《刑统》,因为没证据,只能关了那侍女几天。后来,那侍女不得不放出来了,因为证据不确凿。后来,金簪找到了,是在院子里的花从中,原来是那大家闺秀去赏花,不心将金簪遗漏了。好在吕嘉问瞒得很严,没人翻案,不然的话,就算不死他也脱层皮。

然而,张正书却知道,他捉到了吕嘉问的把柄。

要知道,宋朝可是没有什么追诉期的法,从京城到地方,层层司法追责机构,连皇宫里都有审刑院,不管多久的案子,发现错了,宋朝的官员就能立刻启动追责!谁要是翻案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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