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清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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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那些穷酸秀才就白天做梦,想娶一个美娇娘,然后就发家致富了。

这样的好事,别穷酸秀才们想,哪个男人不想?

可是,张正书想跟他们,基本不可能。

“好在曾家不是官绅之家啊!”

张正书叹了口气,其实他也看出来了,那曾家娘子是很有想法的女子,可惜生错的时代。若是她生在后世,绝对是一个女强人,要不就是一个女文青,才貌双全的那种女子。张正书敢,在北宋,能理解曾家娘子的人不多,他应该算一个。

“难道这缘分真的是天注定的?”

张正书也有点懵了,一时间好像庄周梦蝶一样,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活在梦里。

“官人,官人?”

来财见张正书走着走着突然站住了,然后愣愣地伫立在路旁,有点奇怪,还以为他真的想去“偷香窃玉”呢!好在来财接受了教训,这话不敢随便乱了。

张正书回过神来,淡淡地道:“没事了,回去罢!”

这时候,天上的乌云被风荡开,漏出一轮弯月来。

清辉洒在地面上,路上倒也不显得黑暗。

……

翌日,张正书的闹钟准时叫醒了他。

这个闹钟,自然就是他脑子里的系统了。张正书也是无意中发现的,这系统里居然还有时间显示,还能设置闹钟,甚至还有备忘提醒。这让张正书感慨,不愧是未来世界的高科技产品。

“吾儿,可起身了?”

然而,张根富比张正书起得还早,估摸他也是激动得一夜没睡吧?

张正书还就着面汤洗脸呢,含糊地答道:“起了……”

来财连忙出了房门,对张根富道:“官人,官人他已经在洗漱了……”

张根富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朗声道:“吾儿洗漱好了,记得用些早饭,为父去看看管家那边,是否将礼物筹备好了……”

张正书看着铜镜里,自己那剑眉朗目,一身青色(其实是泛蓝色的)的襕衫,配上一条白色的裤子,束起来的长发,颇有一种英俊的味道。挂好玉佩,别好那柄折扇,张正书才满意地转过身来。其实,他心里还是颇为紧张忐忑的。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张正书一想到穿着女装的曾家娘子,张正书就有点期待。

“或许,是因为有共同话题吧?”张正书觉得,能理解他的想法,估计北宋就曾家娘子一个人了。毕竟曾家娘子智商太高,而且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非同寻常人。更奇妙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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