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读书人的节操(2 / 3)
需要他们把张正书的意思写成文章而已。
所以,他们不算是编辑,只能算是枪手。
“咳咳,陈掌柜应该和诸位讲过了,我欲成立一个报社,创办报纸。所谓报纸,与寻常‘报’颇为不同。如果你们入报社撰写文章,那么工钱是每月两贯钱。如果能有盈利,那么工钱会继续上涨的。到时候,每月十贯也是寻常。”张正书先是画了一张大饼,这是他在后世跟某上市大公司的贾老总学来的伎俩。先不成不成功,把大饼画好了,自然就有人相信了。
当然了,张正书不像那个贾老总一样,只会画饼不会干实事。对于报纸,张正书是投入心血的,这可是他发声的喉舌啊!想要体现民意,什么比报纸的形式更好?
果然,听到“十贯钱”的时候,这些秀才们就激动得涨红了脸。
十贯钱啊,意味着他们可以像那些有一天,将会像其他文人一样,狎妓出游,出入酒楼、茶坊,勾栏瓦肆,都不需要考虑什么了。如此享受的生活,如此的一条康庄大道,似乎正在向他们招手。这些秀才能不激动,那才是假的!
“官人,我等愿为你效劳!”
“官人,我一定全力以赴!”
“士为知己者死!”
……
看着这些“有奶便是娘”的秀才们,张正书感慨地想着:“所谓的文人风骨,想来都是假的。怪不得,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于是,对于读书人的节操,张正书是不抱希望的了。虽有钱能使鬼推磨,可这些秀才,真的是让张正书“大开眼界”了一番。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他费一番口舌。
“嗯,你们很走运,我都要了。我们签下契约,从报社成立那日起,便计算薪酬了。这些天,你们便静候消息就是。”张正书淡淡地道。
“多谢官人!”
这些秀才大喜过望,连连作揖。
张正书心道:“好在我没什么歹心,不然把你们卖了都要帮我数钱!”
这契约,是张正书亲自拟定的,包括保密条款,员工责任和福利,甚至一签就是十年,但张正书有“霸王条款”——就是当他觉得一个秀才才能不足的时候,会辞退他。但辞退一个秀才,需要散发半年的工资。
本来,这些秀才对于张正书这一条约定很是反感,但想着官人的坊间名声,只能暗暗忍了下来。
再了,辞退也有半年的工钱,也就是起码有十二贯钱,这对他们来都是一笔不少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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