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大明劫之奴血染旌旗(二十九)(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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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变数都可能出现。杨天喜打算在神马堡大抢一把后就隐姓埋名做富家翁,他也怕破奴侯张平安随后而来的报复。紫荆关官军还没有出击,从山西新来的一波山贼约六千人率先冲了上去。这帮山贼从旗帜上就能看出是由数十个山寨聚集而成,他们谁也不服谁,完全是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管明日天塌地陷。

俗话说战场上最能打仗的人是不要命的士卒,守桃花岭的破奴军,也不敢轻视这帮在战场上没有技巧只只知道使蛮力的山贼。为了守住神马堡,破奴军将士把镶红旗『射』来的狼牙大箭收集起来作为远程打击武器。这些日子火铳弹『药』消耗颇多,李春阳还是打算用火铳对付紫荆关的官军。正所谓无知者无惧,进攻的山贼们,脚踏满地伏尸磕磕碰碰地扛着数十架长梯手持杂『乱』武器,叫喊着往山上冲。六千多山贼,手中有盾牌者不足一成,近三成的山贼拿的是铁叉、钉耙、锄头之类农具。有长矛算是精锐,手中有刀之人绝对是头领。

战争能改变一个人,白龙沟被杨天鹤捡回来的孤儿张友海,在神马堡吃了几天免费饭食后,死皮赖脸地缠住杨天鹤要参加破奴军。张友海的想法也很简单,他在世上已无亲人,一个孩子在『乱』世中闯『荡』只能成为野狗的食物,要想活下去只能缠着救命恩人杨天鹤不要把他赶走。把总参谋杨天鹤也是孤儿出身,他也因此非常理解张友海的心理,正好神马堡缺少人手,张友海与五十多个临时捡来的难民孤儿,成为了神马堡破奴军的帮手。

这些孤儿大多数都是农家子弟,只要给他们吃饱饭还是能干不少活儿。张友海选择的是用破奴军制式弩箭杀敌,他的想法并不高尚,只想着保住自己能一直在这儿吃是饱饭。张友海从前天起就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弩箭手,或许是他有这方面的天赋,反正在五十丈内张友海可以做到指那儿打那儿。为此,杨天鹤专门给张友海配了两个同样年纪的孤儿,专门为张友海装填弩箭。最早张友海看到满山遍野的敌人还有些眼晕,这时间一长他也慢慢融入了战场紧张的环境之中。

这些天来张友海自己也不清楚他『射』杀了多少人,今天张友海专门『射』杀手拿战刀的人。这帮山西赶过来的山贼看样子穷疯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如同逃难的百姓,可他们对金钱地向往给予了山贼无限动力。张友海从今天起已经能从人群中准确辨识需要击杀的目标,他『射』出的箭矢又快又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张友海『射』出了十只箭矢有八只命中目标。吃饱饭的张友海格外有精神,他不断更换装填好箭矢的弩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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