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除却巫山不是云(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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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万贯家财为嫁妆,成了刘秀的正妻。

她的亲弟弟都出任显职,表兄刘得更是一步登天,成了刘秀的心腹爱将。

幽州和真定双方,都拿出最大的诚意和努力,成全他们的婚礼。整个过程都顺利得超出人的想象,也完美得令人陶醉。唯一不那么完美的地方,那就是刘秀远在南阳新野,还有一个结发妻子,据姓阴名丽华。

“我今年十八岁,琴棋书画,甚至是骑马射箭,样样精通,舅舅更是一方霸主,她有什么?不过是个人老珠黄的乡野村姑罢了。”忽然间,郭圣通的嘴角浮现一道优美的弧线,让她整个人显得更加美艳,而又高傲。

男人,都喜欢征服高傲的女人。

实际上,男人在征服女人的同时,也被女人所征服!

作为豪门大户的女儿,她有的是办法,让自己成为后宅真正的主人。

她愿意体验其中的乐趣,也喜欢那个过程。因为,这场争斗没有开始,她已经稳操胜券。

“砰”的一声,房门被人蛮横的撞开,郭圣通下意识在站起,并伸手去摸挂在床角的宝剑,然而,她的手,却忽然停在了半空,脸上警惕的神色,刹那间变成了心疼。

她已认出,闯进来的那个醉汉,正是自己日思夜想准备击败的“蛮横”男子,自己的夫君刘秀。

“怎么喝了这么多酒?”轻笑着快步上前,她伸手扶住刘秀结实的手臂,忍着冲天的酒气,奋力将后者往榻上拖去。

又是“嘭”的一声,刘秀重重倒在床上,却好像丝毫感觉不到痛,瞪着一双不满血丝的眼睛,呆呆地望着婚帐顶,望着那用金线绣成的龙凤。

龙凤呈祥,富贵花开。

猩红色的婚帐,随着床榻的晃动起起伏伏,宛若一团团燃烧的火焰。

“夫君。”郭圣通蹲了下去,用尽力气去拽刘秀的靴子。丫鬟很有眼色地上前帮忙,却被她一巴掌一个,全拍出了门外。

她是第一次替人脱靴子,难免手忙脚乱。但是,今天是她的新婚之夜,这种事,她必须亲手去做,而不能交给外人。

一只崭新的靴子地,紧跟着,是另外一只,有些汗味儿,却令她心里头涌起浓浓的酒意。

新郎的吉服被放在了床边的架子上,接下来,是她自己的吉服。红烛摇曳,泪成斑,更漏忽远忽近,蝉声婉转如歌。

“阿嚏!”,刘秀鼻子被秀发撩到,打了个喷嚏,悚然惊醒。他费尽全身力气侧转头,想看看是谁。正好,看到了郭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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