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变故(2 / 4)
,关键的时候很可能出壮况。
思来想去,我准备跟谷兰谈谈,因为她有一个儿子,这就是她的弱点,一个有儿子的女人,心里就会有太多的羁绊,有了羁绊就有了让她死心塌地为我卖命的机会。
紧张了一个早晨,一块出去跑会步,蒙山市的空气可是很好。我提议道。
我要睡觉。陶军打着哈欠道。
我去练功。宁勇。
他们两人都不去,我把目光朝着谷兰看去,其实出去跑步的主要目的是想跟她谈谈:有事跟你谈,一块出去跑会吧。我。
好吧!看谷兰的表情她也想睡觉,不过我的邀请让她勉为其难的答应了,毕竟她现在还是阶下囚。
我和谷兰离开了酒店,旁边不远处有一个公园,早晨不少人都在里边锻炼,于是我们两人走了进去。
谷兰,如果我放了你之后,有什么打算,还要继续干这种绑架勒索的事情?我开口对她询问道。
不干了,老大和老二都死了,其他人我信不过,所以这条路是行不通了。她。
准备干什么?我问。
回去带着儿子开个店,过点平静的生活。她。
我盯着她的脸看了十几秒钟,:口是心非,你如果愿意过平淡的生活,有孩子之后,就应该收手了,而你现在的孩都已经上学了,你竟然还在干这种事情,明你血液里有冒险的因子,对了,看着你挺年轻啊,应该不到三十岁吧,怎么儿子这么大了?我问,像是在跟她聊家常。
十七岁有了崽崽。她。
南方人?我突然对她询问道,因为只有南方才叫孩为崽崽,北方很少有人叫,不过谷兰的口音很正,根本听不出一丝南方口音,本省的方言的很地道。
咦?谷兰惊奇的看了我一眼,随后便明白了我为什么这么问:叫崽崽叫顺口了,没想到把我的老家给泄漏了。
你如果能带着孩子回南方过平淡的生活,我就不什么了,不过你现在毕竟还很年轻,怕是这种平淡的生活根本过不惯吧,这样吧,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过来帮我。我盯着谷兰,十分真诚的对她邀请道。
你想把我收了?谷兰瞪大了眼睛,惊讶的盯着我问道。
嗯,不可以吗?我。
你胆子真大。她。
为什么这么?我问。
我和老大、老二认识快八年了,刚出来混的时候,就跟他们在一起耍,他们两人都被你弄死了,你还敢把我留你在身边帮忙,就不怕我暗地里使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