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三零章 王者之钺(二)(2 / 3)
这明皇帝的日常活动或出行礼仪中,仍然以斧钺来彰显王权。
宋代以后,斧钺非常少见了。
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两汉出行仪仗配置专用的斧钺车,似乎过于繁缛,尤其火器的出现可能弱化了斧钺的威严感;二是斧钺的象征意义可能逐步为另一种礼仪化形式——圭所代替。
圭一般为玉石质,可以佩戴,更适于朝政、出行等活动。
国有大之分,王亦有高低之别。
尤其在西周的分封制体系中,诸侯王虽然拥有使用“青铜钺”的资格,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
什么样的青铜钺可以被使用在什么地方、用在什么人的身上,都大有讲究;
而质地、大、纹饰不同的青铜钺,也对应不同等级的使用者——这些被专家们称之为“斧钺制度”的规范,必须被严格遵守,即便尊为王者,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比如,青铜钺被视为军事指挥权的象征,而号令三军总要以军法相佐,青铜钺因此具有了执行军法的功能,并一度扩大到军法以外的刑法领域,成为刑具乃至刑法的代名词。
作为刑具的青铜钺同样具有极高的尊严,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被它一砍——受刑者能否获得斧钺之刑,似乎也受到其身份地位的限制。
文献记载中的斧钺之刑,所涉及的往往都是一些身份地位很高的贵族或者官吏,诸如商纣及其嬖妾,还有苏武和赵充国等。
再比如古籍中一再提及的为历代天子所专用的“黄钺”,明显有别于各级贵族用钺。
《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武王率军攻破殷都朝歌,“以黄钺斩纣头,悬大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斩以玄钺,悬其头白旗”。
显然,在周武王看来,拥有“天子”地位的商纣才有资格被黄钺砍头,而其嬖妾之刑只能使用质地不同的玄钺。
所谓“黄钺”,汉代学者解释为以黄金饰斧,非纯金制品;“玄钺”是纯铁所铸的可能性不大,它更可能是以合金方式铸造而成。
在北河藁城台西遗址和帝都平谷县刘家河遗址都曾出土过铁刃铜钺,其中所使用的铁经鉴定皆属陨铁制品。
在人工冶铁技术发明之前,天然陨铁被赋予了宗教色彩,铜铁合成的斧钺也象征着使用者某种程度上的尊贵身份。
青铜钺的大、纹饰也大有讲究,对应不同身份的使用者。
商代盘龙城、苏埠屯、大洋洲商代大墓及妇好墓所出青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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