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138)(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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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凭借着这个本事才能接连被两个主人宠爱了十年。

所以他只不过小试牛刀,就成功改变了任人欺负的处境,就连曾经因为嫉妒他而殴打他的奴隶现在都成了他的朋友。

他变得很受欢迎,人人都喜欢他,人人都想和他交朋友。

没有了主人的宠爱和支持,弗吉尔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许多人的尊敬和喜爱。

他们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弗吉尔,而不是因为他是……主人的奴隶。

于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名为“自我”的嫩芽已经抽枝发叶,长成一颗小树了。

也就是在这时,弗吉尔学会了偷主人的东西。

最初,他只是去厨房偷偷拿点好吃的蛋糕给爱丽丝。两个人像小老鼠一样偷偷躲起来,在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怀着渺小而满足的窃喜,小心翼翼地分享食物。每当这时候,爱丽丝都用崇拜的目光看向弗吉尔,对他露出惊喜而甜蜜的笑容。那简直是弗吉尔最幸福最自豪的时刻了!

慢慢的,弗吉尔开始有些不满足了。

他知道爱丽丝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每当她看到女仆们身上鲜亮的新衣服时,眼睛都会发光。

如果他能送给爱丽丝漂亮的裙子和首饰该多好啊!爱丽丝一定会很开心的!

可是弗吉尔和爱丽丝都是奴隶,他们不是庄园聘请的仆人,干活是没有一分钱报酬的。

于是,弗吉尔17岁那年,他的偷窃行为开始升级了。

他很了解自己的女主人。女主人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他却知道她所有的隐私。因为女主人做事从来没想过回避过他——就像人们从来不会回避猫狗一样。

所以弗吉尔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些已经被女主人遗忘了的首饰。他的新朋友就在这时发挥了销赃的作用。他们帮他转卖这些首饰,弗吉尔可以分到一半的钱。

这是弗吉尔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

一天下午,他偷偷溜出庄园,以替主人买裙子的名义,成功从商店里买来一条绣着蕾丝华丽的摆裙——是高档的细腻柔软的天鹅绒布料制作而成的裙子,他之前见女主人穿过!

为了这条裙子,他花光了所有钱,只觉得这辈子都没这么快乐过。

弗吉尔是这么形容当时的心情的。

“我的心跳的很快,直到我捧着裙子走出商店大门,还有些不敢置信。我竟然如此大胆!我成功骗过了他们!这是像女主人那样高贵的人才有资格拥有的裙子,现在它马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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