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野游(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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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平儿,来,爹爹教你用树枝扎鱼。”到了这片溪流,沈云清首当其冲,挽起袖子,撸起裤腿就开始了。

“来了来了!”平儿迈着小短腿,甩着藕节一般的小胳膊哈哈乐着跑过去,还没等跑到沈云清身边,便被她泼了一身的水。

沈云清不但一点悔意没有,还乐得哈哈大笑,气的平儿哇哇大叫。

张青见怪不怪,俞诸林和墨小琬倒是第一次见到绝代风华的沈云清像个孩子一样的状态,在他们的印象里,沈云清一直是很沉稳的一个人。

“这真的是沈云清?我没看错吧……”墨小琬揉揉眼睛,有点不敢置信,但她又喜欢这样随意的她,好像没有以前那么难以靠近。

“沈贤弟一直是这样的,将她的真实的样子展现给你们看,说明她已经把你们当朋友了。”

张青微笑着向墨小琬解释。

“朋友吗……”墨小琬垂下目光,喃喃道。好像当朋友也不错,总比她想方设法地骗自己强呢,当她再抬起头时,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大叫着:“我也来!”

侠女风范的墨小琬更是毫不客气,拿着粗细适宜的树枝一扎一个准,引得平儿拍手叫好。

“我厉害吧!”墨小琬得意地鼻孔朝天,哈哈大笑。

“琬姐姐真厉害!”平儿有着小窝窝的小胖手竖起了大拇指。

墨小琬用湿漉漉的手揉揉平儿的小脸:“平儿也不错!”

这两个人互相吹捧,不亦乐乎。

沈云清看着眼前似乎有些释怀的墨小琬,感到一丝欣慰。不愧是盛名在外的湘阳公主,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让她在这个墨国看到了女性应有的骄傲。

她喜欢这个骄傲但不任性的小公主身上的洒脱,看到她就好像看到了原先的自己。

她也喜欢张青的性格,作为商贾大巨的嫡子身上一点市侩的味道也没有,反而对自己的爱好奉献了一生的热情。虽然有时候婆婆妈妈,但却能发自内心的为自己朋友开心的事情而开心,伤心的事情而难过。

沈云清觉得她的人生似乎从科举那天开始,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性格也在慢慢打磨,并非将棱角磨掉,而是将棱角磨得光滑,这样不会扎到别人又能保留下自己的本心。

“沈云清——”远处的俞诸林向她招了招手,“炭火已经准备好了,什么时候开始烧饭呀。”

“你先去那边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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