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闻战辄喜(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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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产自圣路易斯。

大老板自己个跑出去浪,秃头亨利又得坐镇酒坊,大少爷年幼只会打嘴炮。

顺理成章的,商队的大伙计梅洛就怀揣着死秃子的手稿,带上商队的账房,骑上马儿一路向东直奔堪萨斯了。

家里管事的核心力量散出去大半,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史蒂夫每天上街逛悠的范围扩大了许多。除了太远的牧场让洛奇去住几天,从酒坊、到农场,再到酒馆。史蒂夫天天溜达到天全黑了才回家。

只不过,陪小学生溜达的,变成了大胡子。

一阵风吹过。

带起的臭味,差点没把溜达到酒馆门口的史蒂夫,给熏了个跟头。

好臭!

史蒂夫定睛望去,臭味污染源来自斜对面旅馆门口的一个猎人。猎人牵着一匹马,马背上捆着一大坨皮毛。

没处理过的生皮毛很臭。

血腥味混合着油脂变质的臭味再混上毛皮的味道,一发酵,那味道简直让人飘飘欲仙!看样子,猎人先生是来和保罗·科比做皮毛生意的。顺便的,他应该会在镇上的旅馆打尖歇脚。

保罗·科比,是镇长保罗的大名。

刚听到镇长先生的大名时,老李是错愕的:这特么‘黑船来航’事件还没开搞呢,怎么这年头就有神户牛肉的英文单词了吗?

不过,想想古英语大杂烩般的词根、词汇来源。

这种问题也就没办法细究了。

早在全新的亨利酒馆开业后,保罗·科比有样学样,就在酒馆斜对面,开了家旅馆。旅馆同时也作为保罗皮毛生意的一处据点。

本来,两家是商量好的。

大麦克斯家搞酒馆,科比家弄旅店。首富对镇长,错位经营也算是各行其是。

不过保罗这人不地道呀。

他的旅馆,也卖酒卖饭。

大麦克斯跑去和自己的‘狩猎’师傅理论时,保罗居然厚着脸皮振振有词:顾客需要啊,他们想在床上喝酒吃饭,我有什么办法?只好满足他们咯。

不过,两家都不怎么赚钱。

经营鬼才保罗镇长同志,居然能想出,在科罗拉多二锅头总店对面卖酒,这种骚操作。这让史蒂夫一直有种“刘苏良在王刚面前卖弄华氏老方”的即视感。

要不是保罗招安了几个彩绘门的职业女性,在旅馆里驻店,他一定会亏得当裤子的!

史蒂夫捂着鼻子,溜达进自家酒馆。

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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