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计划通(2 / 5)
亲姐,丑)——这已经算少的了,别人家孩子还要多。如果顾骜母亲没死,不定还会生弟弟妹妹。
老爹本着重男轻女的想法,当然选择让儿子留城里读书。
不过,老爹也给姐姐开了补偿条件:去农村种田的,每个月可以吃六两肉。而留在城里念书的,要把自己那份肉票贡献出来。
于是,当时还在读高中的顾敏,就辍学去了邻市的会稽茶场种茶。
老爹每月都会挑一个周末,凭一家三口的肉票,买六两肉。再拿两三斤腌得死齁死齁的会稽霉干菜,焐一锅梅菜扣肉。
然后让顾骜骑几十公里自行车,把这罐肉送给顾敏。
做得那么咸,图的就是不容易坏。只要不是夏天,能吃上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撮肉,主要吃浸润了肥油的霉干菜。
用钱塘人的话,这种菜就是“敲饭的榔头”。
顾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被他夺舍的本尊还真是胆:一年半没肉吃的情况下,居然也没想到半路偷一块。
太老实了。
难怪魂穿之前,空长那么大个子,却被翁得臣那种精瘦的家伙欺负。
……
因为分心和怀念肉肉,顾骜只吃了一碗,就忘了添饭。
纯素,吃不下太多。
而这么斯文的吃相,搞得欲舔又止的马风也很不好意思。
他两次三番斜着眼暗中观察顾骜,顾骜都没动静,最后他只能语言试探:“顾哥?你够了?那我洗碗?”
“喔,谢了。”顾骜丝毫没听出马风“没吃饱”的弦外之音。
毕竟,21世纪的人哪会在吃饭上客气?
想吃就自己盛、废话个屁啊。
马风识趣地把剩菜放回橱子里,然后拧开天井里的水龙头,冲洗盛饭的碗。
或许是因为心情郁闷,他不经意就把水龙头拧得大了些,擦洗也很用力,好像跟碗有仇似的。
结果却惹来了闲坐在天井里看风景的隔俞老太辱骂:“瘪三!打个碗盏用噶许多水!”
吃完午饭,顾骜和马风走路回学校。
因为中午打了一架,多耽误了些时间,所以下午第一节课迟到了,结果就被数学老师罚站。
两节课上完,熬到放学时分,一个女生走到顾骜面前,细声细气地通知他:“顾骜,你最近怎么了?杨老师生气了喊你呢,少惹点事吧。”
顾骜认得这是女班长,叫柴静,每天穿套绿军装,也不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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