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6章 控诉美国政府(3 / 4)
法案。随后,林风作为举报人,在法律上,是有受保护权的。这一点,写进联邦法律了。美国政府必须遵守。唯一的麻烦是,林风不是美国人,他是否也受美国联邦法律保护,那谁也不准,需要靠法院来裁定。而这极有可能关系到更多的外国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加州高级法院愿意审理此案。
三天,三天后就开庭。而作为被告的美国政府,由谁出庭,则是个难题。现在美国政府的首脑是布什,他是美国总统,他自然可以代表美国政府。那么他应该出庭么?这一下子,就引来了全美的讨论。
美国总统是否应该出现在加州高级法院的法庭上,作为美国政府的代表去接受这场审判?针对此点,美国舆论界各执一词,有的认为布什应该出席。他是美国总统,代表着美国政府,就应该出庭。而有的则认为布什不应该出席。因为任谁去控诉美国政府,作为总统的布什就要出庭,那以后外国人是否只要采取控诉美国政府的手段,就能够让美国总统一年365天,什么都不做,就每天四处出庭了。如果这样,美国政府岂不是要因此而陷入停摆?
双方争论不休。但最终,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加州高级法院做出一个极为惊人的决定,让全加州人民进行网络公投,如果超过半数以上的加州州民认为布什应该出庭,那布什总统就必须出庭。否则,布什总统则不需要出庭。
什么!布什在白宫几乎要气晕。这该死的加州高级法院,简直是吃里扒外,这不是明显偏袒林风么。加尼福利亚州,是林风投资最大的州。在加尼福利亚州,林风的影响力极大。姑且不谈他正在修建的‘风城’,仅仅他所创办的‘第二娱乐’,就网络了美国唱片界超过一半的歌手,还有影视圈,好莱坞的大牌明星,的确大多数不在林风这边,但是那些基层的影视明星却都在林风这边。而这些人联合起来的影响力,在全美的影响力是非常惊人的。
至于加州,那就更不得了。如果他们号召起来,恐怕这个投票率会很高。而他到时,就被迫不得不出现在加州高级法院法庭上。这在美国历史上,恐怕都是首次。要知道,以往的水门事件,还有克林顿事件,总统都没有出席,只是委派律师。但是他们那是因为个人原因而被审问,但这次他却不同。他代表的是美国政府,如果加州通过民意,裁定他必须出庭,他就必须出庭。因为这就是美国法律!
该死的!这子纯粹是让自己难堪!布什恼羞成怒。
“总统,投票开始了!”赖斯对林风也是恨透了。这家伙也太乱来了,居然真的控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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