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之技(3 / 6)
意”,例如蔬菜店、鱼店、酒店、杂货店、米店、点心铺及果店都属于此类,与此相关联的或相配套的饮食店、餐厅、酒、夜总会也均属此类,凡是经营满足嘴巴的生意,一定会有利,因为这些“进口”的东西当天就被消费而变成废弃物,甚至是小时后,又需要同类的“进口”的东西。而这个原则周而复始,年复一年不会改变。
藤田在经营诸如钻石及女用皮包等类商品初获成功后,开经营第二类商品,他和一个美国人合伙,各出资一半,在银座设了一家肉馅面包店,藤田担任董事长。
藤田初开肉馅面包店时支持者寥寥无几,亲朋好友们都纷劝他:“日本人是喜欢吃白米和鱼的民族,面粉跟肉做成的东恐怕不行吧!”但是藤田知道这种食品在犹太商法则中是属于第商品,第二商品怎么会卖不出去呢?
藤田毕竟是个精明的商人,他不会盲目地意气用事。他经研究发现,日本虽然是一个食米国,但白米的消费量一年比一减少,这点在数字上可以看出来,时代在不断发生变化,以米鱼为主食的日本人,会接受面包和肉做成的这些东西的。对,藤田充满自信。
为给肉馅面包店选址,藤田拜访了一位老前辈,此人是一家货公司的食品部部长。当藤田提出在此卖肉馅面包时,他不一顾地说:“你别开玩笑,卖那种东西怎么可以借我这种高贵地方?”藤田无功而归。
藤田并没有气馁,他马上到新宿车站前的“二信”游说,这次得了认可。肉馅面包店刚开业的时候,每天收入15万日元。
好的天份,可以卖到25万日元。藤田原来预想一天卖4000份,一份80日元,4000份是32万日元。然而,出乎藤田的意料的,肉馅面包生意十分看好,一天竟突破100万日元记录。藤田日后曾这样说:来买“肉馅面包”的顾客,一天有1万人以上,跟肉馅面包一起出售的可口可乐,一天可达6000瓶。举世闻名瑞典金钱计算机,据说绝对不会发生故障的,可是肉馅面包店业不几天就坏掉了,修理人员大为惊叹:“这种机器用得最厉的是超级市场,每5秒钟用一次,没想到你这里2秒半就用一,当然会坏掉啦!”
通常来说,5000平方米左右的大饭店,一年大约可以收入1000万日元到1500万日元左右,可是藤田这里一年却卖到3亿日元以上,由此可见销路之好。因为顾客太多而且络绎不绝,买了东西无法当场在店里吃,幸亏店对面是一条宽广的马路,买肉馅面包的人马上可以走出去。尤其是到了礼拜天,街道变步行区,整个街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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