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公田法(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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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按照实际价格收购吗,若是那样,下官觉得根本就没有必要。”

“陆大人,你说的不错,收购耕地的事宜,在潼川府路暂时没有必要,此地拥有耕地的官吏与富户,都曾经遭遇到劫难,家境已经不是很好,与寻常百姓差距本就不是很大,若是我们一味的按照朝廷之要求,推行公田法,怕是会引发太多的怨言,再说了,潼川府路本就免去了三年的赋税,这才过去一年时间,地方的府州县实际上也收取了农业赋税,以维持自身之开销,此刻再去推行公田法,怕是适得其反。”

“大人之意思,下官明白了。”

“嗯,在县衙理事的时候,暂时不要提及什么公田法的事宜,潼川府路与两淮以及江浙一带,是无法比拟的,我们需要的是稳定,需要让老百姓真正过上富足的生活,至于说其他的事宜,不管是皇上的圣旨,还是朝廷的敕书,若是与本地实际情况不符的,都可以暂时不予推行,陆大人,泸县是府衙所在地,所做的一切事宜,都会引发其他府州县的关注,故而这些重大的事宜,今后多与府衙沟通,以免上下不一致。”(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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