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的叔叔于勒(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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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具备统治力,在南方用的更多的是英镑,毕竟都是跟英国人做生意嘛。

“额,那就一千英镑吧!”于勒改口道。

唐宁迟疑了一下,然后勉强答应了下来,毕竟这的确是他的亲戚,而且正常来说他也应该还得起这笔钱。

结果出乎唐宁意料的是,几天之后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一位跟于勒同船从巴黎来到新奥尔良的商人那里得知,原来于勒这个家伙跑到新奥尔良根本就不是什么寻找创作的灵感,而是来躲债的,据说这家伙整天花天酒地,不但把家里的积蓄花光了,还欠了不少的外债,在巴黎实在呆不下去了,这才跑了出来。

ps:感谢书友“我有绿水青山”、“路车乘黄”的支持!另外说一点,(其实法语还不是最麻烦的,丹麦数字更麻烦,比如99在丹麦语是9+(-+5)*20,写成丹麦语就是syvoghalvfemsindstyve(syv-og-halv-fem-s),像不像在擦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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