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和印度教的区别(3 / 5)
无明为始,依欲而成意志,由意志而有业,由业而受果的轮回圈子于焉形成。此外,印度教以为,我是生命轮回中的主角,人的身体因我而生,人的活动也由我而起,所以我是恒常存在的,现世人生的苦,由前世行为招感而来,今生行为的善恶,同样也会连带前世的业缘,影响到下一世的人生。由此可知,婆罗门教的轮回观和业力说是恒贯三世,建立在实有我思想上,与真我论相结合。
佛教否认恒常有我的理论,认为业力并非依附在固定的我上,而是一种生命继起的动力。也就是说,轮回中的我,是众缘和合而生,由外在具有形体的身躯,与受想行识等内在精神的作用组合而成,而且每一因缘又是其他众缘的和合所得,所以在缘起性空中不断地转变、聚灭,无法令人随心所欲,故无永恒不变的实我存在。如同燃烧中的薪火,尽管一个个的火焰刹那窜起,又刹那熄灭,火的本身仍以一种焚烧的状态继续蔓延。而这个由众缘和合,假名为我的生命,也以无明为父,贪爱为母,承受自己过去的业报,于六道之中。所以佛教的轮回观,是在无限时空循环中的三世里,建立自业自得的业报思想。
修行解脱思想
就形式而言,佛教与印度教主张透过修证的方式,完成身心的苦恼束缚解脱;但在内容上,印度教主张梵我一如即是解脱。解脱的方法,除了要学习吠陀、祭祀、苦行之外,更须舍弃名利、妻儿亲朋,出家修习瑜伽禅定,使心寂静;由此认识自我,才能得到梵我一如的正智,体悟梵我一如的真解脱境界。佛教的看法则不同,在修持实践上,强调自我觉照的工夫,认为解脱必须经由的亲身体悟,在缘起思想的前导下,依八正道行持,证入无我的究竟空性中。
就持戒而言,印度教实行人生的四个行期: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与云游期;按照每个阶段规定的义务,致力履行祭祀、祈祷、持戒及禁欲等,以求解脱。佛教除了在家之外,更有严谨的僧团组织为圭臬。二者虽同样奉行,但佛教着重生活的实践,令人容易遵行。
相较于印度教的苦行、祭拜的种种苛刻条件来说,佛教认为诸法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的,因此采取不偏于苦,不偏于乐的中道修持,与慈世济物的利他行。
佛教对印度教的影响
在婆罗门教的圣典中,记载种姓制度中的婆罗门是由梵天的口生出,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分别由梵天的双臂、两腿及足下生出。种族之间不能通婚,而且只有前三种姓才有资格加入婆罗门教。这种在种姓制度下形成的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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