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自凌云(卷一完)如没有炬火,我便是……(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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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那个小姑娘的眼神,实在太过明亮耀眼,像极了还没有凋谢、枯萎、零落在尘泥里的秋玉离。

回过神来,不知不觉陪了这么多年。

可惜死者已矣,送君十载,终有一别。

琉璃还想再『摸』一『摸』秦筝的头,但随着灵力消散,的双手逐渐透明,成了一抹看不清、『摸』不着的月光,再也触碰不到任何东西。

的时间到了。

“……”

琉璃转头向湖岸边的聂昭望,想自己还没有和这个多管闲事的仙官告别。

如今想来,始终怀着一丝善意的天真,为“虎毒不食子”,只当秦筝是被关系户占了名额,从未怀疑过秦家人的用心。

若没有聂昭横『插』一脚,即使揭发了舞弊的黑幕,也无法及时救下秦筝。

“聂姑娘是个神仙,该谢谢。”

琉璃脸上仍然在,那也是透明的,透着一点掩不住的神伤。

“有这的神仙,这的志向和肝胆……这是个时代啊。只可惜,死得早了一。”

“稍微,早了一……”

的嗓音越来越轻,最后几不可闻,仿若一声融化在夜风里的叹息。

“姐姐!”

秦筝怎么也抓不住,急得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嗓音里带上了哭腔,“你别走!不管你是嬷嬷也,姐姐也,还有很多话要和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和你学……”

琉璃只是摇头:“该走了。筝儿,你也该走了。”

“没有旁的愿望,只盼你一直往上走,走得越高越,越远越。最后有一日,你变成了天上的星星,夜夜仰头来看你,脖子和眼睛都是酸的,心里也觉得甜。”

“姐姐,——”

琉璃没有再回答。

安静地背转身,香袂高举,莲步娉婷,继续跳那一支未完的舞。

这一次无人伴奏,便配上了自己的唱词。

那是幼年时写的“诗”,文辞稚拙,平仄韵脚都对不上号,唯独一股意气昂扬,伴着清透如流水、激越如朔风的歌声,直入天际,穿云裂石。

唱的是:

人人争咏女儿愁,女儿将心向高楼。

人人竞作春闺『吟』,不及春闱留一席!

明朝举身赴山海,地阔天高长自由。

何须风凭借力?有奇志可凌云。

……

一曲唱毕,响遏行云,面鸦雀无声。

良久,才有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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