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则(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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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铃盯上那个大个子很久了。

三天前,她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在咸阳道附近的水马驿外,彼时这个鹤立鸡群的块头正朝门口走,冷不防和一个没头没脑的年轻人撞上了。

当然,他是不会被撞倒的,不过背后沉甸甸的包袱却是晃了几个趔趄。

铜铃那会儿就注意到,这个大个子格外的宝贝那里面的小陶罐,哪怕碎银撒了一地居然也不去捡,只一心护着这个破罐子。

见他这身穿着,虽不扎眼,料子倒是好货,想来是个不显山露水的富家大少爷。以铜铃干这行多年的经验——有钱人此地无银三百两,那罐中肯定有乾坤。

没准儿装着一坛子的黄金或是首饰。

三天来,她从驿站一路跟到了陈溪镇,期间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奈何这大个子身手不怎么样,警惕性却很高,力气还大得惊人。白天让人蒙面去抢劫,被打得屁滚尿流的回来,夜里翻窗准备偷袭,还没摸到床边,就给齐齐扔下了楼,倒栽葱似的一字排开。

一帮兄弟损失惨重,叫苦连天地在她跟前转悠。

“老大,这是块硬骨头,根本就啃不下来啊!”

“老大,我们有心无力啊。”

铜铃正坐在大石上晃腿,闻言把嘴里叼着的青枝呸掉,蹦下地挽起袖子,“就知道你们靠不住。”

“算了,我自己去!”

既然硬的不行,那就只能来软的。

据她这几日的观察,此人尽管生的人高马大,心肠却不错,沿途逗猫惹狗的,是个典型的烂好人。

铜铃找了件破烂衣衫,一张破草席,先朝自己脸上抹了一把灰,再挑了个年纪稍大的山匪,随手用草席一裹,让他躺在水果摊边,硬生生营造了一场卖身葬父的惨状。

她提前打探到了对方的行程,特地在他的必经之路上跪好。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孤零零立着一个茶肆和几个小摊供人歇脚,冷清得可以。

大概是从没见过跑荒郊野岭来“卖身”的,小贩地匪夷所思地拿目光打量了她好几回,很是陈恳的提醒:

“小姑娘,你再走几里就是北山镇,去那儿摆摊卖得容易些……”

话还未说完,铜铃一个白眼翻了过去:“要你管!”

好凶的丧父姑娘!

小贩顿时觉得她是因为脾气太坏,大城市里没人要才跑到此处碰运气的,心中不禁暗叹。

铜铃很少给人下跪,实在辛苦。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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