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一群人的狂欢,丧钟为谁而鸣!(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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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机,放在耳边语速极快的说道:“你好,我是滨江区长河街道派出所民警,你女儿在网上诽谤侮辱他人,对方提起了刑事自诉,我们现在要带她回去接受调查。你是她家长吧,我建议你,尽快给林美嘉找律师,最好能跟对方和解,这样你女儿的麻烦会小很多。”

“什么?你们要抓我女儿?”

“不是,你们凭什么这么做?”

“我女儿很乖的,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做过坏事,你们调查清楚了吗就抓人!”

“你警号多少,我要向你的上级投诉!还有,我警告你,你最好……”

“都都都……”

见对方还在喋喋不休,蛮不讲理。

老林黑着脸挂断了电话。

警察抓人哎老嫂子,你当是过家家呢?

其实老林这也算是稍微抬了手,不然你想想,公然威胁警务人员是什么性质?

也就是老林性格好,要是换做姜白,肯定反手就把通话录音打开了。

随后,林美嘉便在公司同事的注目礼下,被警察押着带走,简直羞愧欲死。

这回可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以后回来上班要怎么面对他们啊……

看来得考虑换个工作了。

林美嘉如是想到。

只能说她还是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居然还想着换工作呢。

这次就算不坐牢也得(děi)得(dé)个缓刑,档桉上有这么一笔刑事犯罪记录,你看看还有几家公司愿意要你?

刑法第一百条有“前科报告制度”,即: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虽然说法律有规定,对于改过自新重新回到社会的人员,企业不应当歧视,可实际情况确实难以避免的会存在“歧视”行为。

同等条件的两个应聘者,一个有犯罪记录,一个干干净净,你会更倾向选哪个?

这个时候企业只要在拒绝录用的时候,不要多嘴说“因为你犯过罪所以我们不录用你”这样的废话,就不会被认定为就业歧视。

至于考公啥的就更别想了。

刑事犯罪记录,影响深远。

如果可以的话,相信很多人宁可多在监狱里待两年,也想把刑事犯罪记录给消除掉的。

可惜没有这样的好事,犯了罪就要承担这份责任!

这也是对那些潜意识里有犯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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