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姜白:我来报案,还自带了证据!(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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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而且姜白还发现诈骗团伙所使用的银行卡和电话卡里面,除了有赵蓉蓉的之外,还有赵平,许兰和赵帅帅的!

好家伙,这一家人可真够整整齐齐的……

犯罪都能保持步调一致。

姜白把相关证据保留下来,继续调查。

很快他又有了新的发现。

六年前到两年前这五年时间里,赵蓉蓉的威信几乎每天都会收到转账,从几百到几千都有,转账人不固定。

最多的一天,竟然从早到晚一共收了十三个红包!

这样的频率和金额,又不太像开店,而且据姜晨所说,赵蓉蓉是两年前回到省城的,在此之前她一直在粤省东观工作。

嘶!

姜白想到了某种可能。

这怕不是个刺猬哦。

如果是真的……

姜白眉头一皱,开始查询赵蓉蓉就医就诊记录。

很快,有结果了。

两年前,赵蓉蓉被查出得了不干净的病,只能无奈“退役”,而且一直没有治愈。

怪不得她总是拖延时间不肯跟姜晨领证。

因为领证前都要进行婚前体检,一婚检她这病就瞒不住了。

到时候即便姜晨能接受,民政局也不会给他们办理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若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那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而所谓“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麻风病、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遗传性精神病等。

还有就是不干净的病。

这些病在治愈之前,都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也就是说,赵蓉蓉根本不具备登记结婚的条件!

可她却故意隐瞒这个情况,就跟没事儿人一样,跟姜晨谈婚论嫁,还一张嘴就是三十万彩礼。

这……这是诈骗吧?

姜白第一反应就是诈骗罪。

毕竟当初他打的第一个官司就是诈骗罪,对这个罪名也是最熟悉最了解的。

姜白理性分析起来。

存在欺骗行为(身患不干净的病无法领证),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姜晨并不知道这一情况),并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给付彩礼),遭受财产损失……

没跑了,妥妥的诈骗罪。

姜白立刻把相关证据如电子病历、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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