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得到信物,捞尸人的信(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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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物:捞尸人的信】

【序列:9——3352】

【职业:捞尸人】

【能力一:善水,可以操控水流,在水流中战斗,战力将大幅度增加。】

【能力二:御鬼,可以沟通水鬼,为自己战斗。】

【能力三:血丹,将拥有炼制血丹的能力。】

【代价一:职业病,一旦开启职业,将无法长时间离开水源。】

【代价二:契约精神,必须履行自己的诺言,否则将逐渐变为水鬼。】

【代价三:肉身将逐渐腐臭。】

【已豁免代价。】

王宣心中一动。

居然是信物和护身符。

他没想到,调查这起c级神秘事件,居然这么简单。

甚至都没有发生战斗。

打开信件。

信件中一大段类似于县志一般的描述。

“三百年前,一位青壮,本是富家子弟,奈何家道中落,变得落魄,在走投无路之际,得到了一门记载着捞尸技巧的书籍。

他水性很好,像是天生的捞尸人,很快就掌握了这门技巧。

然后,带着自己的家人,搬家落户到了水边村,从事捞尸行业。

只是,事情并不向他想得那般顺利,生意很惨淡,家中的父亲,很快就因为缺粮饿死。

这名青壮,便整天开始抱怨,暴打自己的老婆和女儿。

直到,他的女儿梦到了水神娘娘。

女儿认为造成一切悲剧的原因,是父亲的生意不好,为了让父亲的生意好起来。

女儿在夜中,拿起剪刀,杀了全家,并一点点分解,抛入八王河中。

以此作为取悦水神娘娘的代价。

事后,女儿掌握了特殊的力量,将自己父亲的尸体,缝了起来,父亲似乎是活了起来,捞尸的生意也好了很多。

不过,水边村村民,却似乎遗忘了青壮的其他家人,他们的记忆中,没有青壮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只记得这名青壮,就连官方县志也无记载。

而我侥幸,在担任此处县令时,得知此事,便写下了这篇县志,作为补充。

许宣留。”

王宣眉头紧蹙。

根据神秘事件常识手册的记载,神秘信物往往决定着神秘事件的发展。

如此也就说明,其实是小梦自己杀了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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