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场天劫惑人心(2 / 4)
日便会传遍七国。”夜孤城气量并不狭小,否则也不会出来致谢,甚至一反常态地与陌生人交流。名声对文人重要,对其他人也一样重要。越出名,文位晋升事半功倍,这是玄之又玄的信仰之力的作用。听说这力量还能帮忙扛住雷劫。
“云想衣裳花想容”一句暗合了云衣的名字,又引动第二等级的雷劫,对女子有极大的吸引力。夜孤城暗暗打量着站得懒懒散散的少年,看不出来,这么稚嫩的一个小子,竟如此会讨人芳心。
不……光是那张脸,就能让他广受七国追捧了。
也许……七国七子,不日将有秦国人上榜了。七子是七国最负盛名的文人,进士以下皆可评定,纯粹靠声名上榜。让秦国觉得耻辱的是,榜上楚国有2人,而秦国……竟无一人。
秦国多美人。无论是七国女子的明珠榜,还是各地文人的无双榜,秦国人不在少数。只是这种美色的榜单,不值得炫耀。
云衣这时候才意识到这件事,掩住了唇。她在大梁小有名气,可在七国的清倌中,实在排不上号。连那些顶尖的清倌之名,也非人人知晓。但云渊的诗不同,这首诗引动见龙劫,必被众圣收录在《百家报》中。
同时这首诗被众人传颂后,云渊可得到信仰之力,众多信仰之力凝聚起来,他也会安全的多。
这意味着,她云衣的名字,也要随之传遍天下了?
“云兄,三日后乡试放榜,云兄必为榜首。那日辰时,县令与其他考官会在风月楼举行诗会,为榜上之人祝贺。结束之后,愿与云兄一聚。”投桃报李,夜孤城确实想和这样的人结识。不是因为才华,只是顺眼而已。
“以此物谢过云兄。”夜孤城从不欠别人的。
他直接递出一只毛笔,却未多言。
毛笔十分美观。象牙色的笔杆上内雕着精细的纹路,笔峰是深紫色的,修长中透着锋锐感,一见便知此非凡品。
这支笔感触极佳,外形出色。最妙之处是,笔端可无墨自书。
“‘千万毛中捡一豪’,紫毫笔?”云渊凝视着这笔,颇有些爱不释手。
“我的记性一向不太好,但你的姓名如此特别,又有紫毫相赠,今日之后,我记住了。”云渊并不拘谨,一手接过毛笔把玩,一手摇摇扇子轻快地说道。
他简直是睁眼说瞎话!秀才基本上过目不忘,哪有记性不好之说?
“此笔或与云兄有缘。”夜孤城自己也是文人,但一向看不上那些清高的学子,动不动就行礼,讲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