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7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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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很快发现罗琳已经和一家注册在美国的版权代理公司签署了合约,而这家公司代理的作者其实只有两个,一个是写了“哈利波特”的罗琳,而另一个则是写了“生化危机”、“光晕”和“古墓丽影”的杰德谢尔曼。于是所有的人都放弃了,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家公司就是杰德自己注册用来打理自己版权的公司,如今既然签了罗琳那么势必是在人家还没发达的时候就厚利签约的。人家于情于理都你不会轻易跳到别家,至于改编权,杰德手上还缺影视公司么?

2000年7月8日,罗琳全球同步发行《哈林波特与火焰杯》的时候就很高兴地向哈利迷宣布,“是的,谢尔曼先生向我保证,最迟在明年暑期的时候,我们将可以看到第一部属于哈利波特的电影。对此我感到无比激动,如果不是当初谢尔曼先生在一家咖啡馆遇见了我,或许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哈利波特这个小巫师了。”

“为什么要两个哈利波特呢?”罗琳其实对杰德打算制作双版本的《哈利波特》也有些不解。“其实我觉得我们拍摄一部电影版就好了,要不然太耗费精力了。”

“罗琳女士,一部电影的标准长度是90分钟,尽管我们可以最长拉到180分钟,但是你觉得仅仅三个小时的剧情能容纳下一部《哈利波特》么?”杰德解释道,“作为电影的编剧,我只能保留最具戏剧冲突的情节,例如波特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情节、波特与小马尔福在初识时的矛盾、波特与赫敏认识时的矛盾、魁地奇比赛和最后的魔法石解谜环节……看看,这里就至少有五个冲突高潮了,和还不算里的其他一些冲突高潮呢。既然电影版里塞不下那么多情节,那么我们干脆抛掉一些次要的情节,将主要的情节集中在电影上,而次要的电影情节上则放电视版里。这样我们必须有两个哈利波特的演员才行,可能除了那些配角之外,主角们都得准备电视版和电影版演员才可以。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让人觉得‘哈利波特’就是演员某某某,这对我们后续的开发非常不利。因为我们不可能长期拥有某个人的肖像权,所以有两个哈利波特就不会让观众对哈利波特的形象认识过于集中了。”

杰德之所以抛出后面的那个理由,完全在于他曾经在后世的网络上听说罗琳对于自己笔下的人物有一种独有的占有欲,她定然不希望让观众觉得哈利波特就是谁谁谁。

杰德发现自己果然猜对了,罗琳皱起了眉头,随后才说道:“如果时间档期安排不过来的话,我也认为电影版和电视版采用不同的演员并没有什么问题。毕竟我的哈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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