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偷渡斯里兰卡(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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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灾乐祸”地喊着,“等咱们下次贸易的时候,能告诉我,你是怎样干的吗?”

“我会收你双倍的酒钱!”我随口一说,走上街道。身后传来哈哈大笑。

绕过了几条街道,我看到一家枪械店,推门走了进去。一个黄发的白人瘦高个儿,正专心修理自己的指甲。他额头宽大,有点不可一世的傲气,只把目光看到我破旧的靴子(老渔夫的遗产),就收了回去,继续修他的指甲,“双筒猎枪在右边。打野兔和田鸡够用了,只要不是瞎子。”

“我不买这个。”我平静地说告诉他,希望他抬起头。可他并没有。

“仿真枪在左边。干小偷和窃贼的行当,再合适不过。”

“我也不需要那个。”我说着话,径自走到一个柜式的玻璃橱窗面前,观看里面摆放着的一支精心擦拭过的步枪,确切地讲,是一支狙击步枪。它吸引了我,就是这样。

“嗨!嗨!嗨!”他终于紧张起来,快步向我跑来,大概是生怕我的触摸弄脏了他的玻璃橱窗,“庄稼佬,别去动它,也别对它感兴趣。”

“为什么?”我诧异地望着他。

“因为你买不起!”他毫不客气地给出答案,带着些许来不及表现鄙夷的愤怒,“你不认识字吗?没看到上面写着‘镇店之宝’?”

“我也有一支。一模一样的。”我告诉他。

他惊愕地瞪大眼睛,鄙夷流露了出来,“什么?你说什么?你也有一支?一模一样的?别开玩笑,庄稼佬!虽然我没义务给你普及知识,但为了我的‘镇店之宝’的尊严,我还是要告诉你。这是一把名贵的古董枪,雷明顿700系列40,参与了整个越战!”

“那就更一样了。”我无奈地摆摆手,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兴奋。

他笑了,吹了口气,金黄的额发跳动了一下。看得出来,他是被一个“庄稼佬”气笑的,直直地盯着我,“你要是有一支,而且和这一模一样,你就不用做一个庄稼佬啦!知道吗,有多少欧美的名枪玩家,想要买走我的镇店之宝,他们甚至不惜动用美色。你也有一支!?噢,让我猜猜,它的真正名字,大概叫锄头吧?”

“不,”我更加平静,“它叫‘鱼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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