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灭亡朝鲜条款(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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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迭的道谢。

“君父慈恩、君父慈恩啊!”

卑微的李芳果就差把父爱如山挂在嘴上了。

等到李芳果被内侍引着下去包扎,双喜噗嗤一声笑出来,而后凑到朱允炆跟前:“陛下真打算改条约?”

“为什么不改?”

朱允炆抽出一份空白的题本,笑了起来。

“既然他提议修改,朕就遂了他的心意。”

看到朱允炆这幅熟悉的表情,双喜心中秒懂,皇帝这铁定是有更毒的想法了。

“这群商人不得了啊,能把朝鲜的老百姓逼到这幅田地。”

毛笔在题本上勾勒,一条条近乎恶毒的新条款被加上。

为保证大明商人、游客在朝鲜国内不受到因朝鲜国过错而导致的作乱威胁,朝鲜提供平安道、咸镜道与大明辽东承宣布政使司共管,用以提供大明百姓之避难;

朝鲜开放境内的所有城镇供中国商人任意通行和经商,其中商税事宜由朝鲜与大明户部、皇商总会共同酌定。

大明向朝鲜派遣按察使,所设置之按察司拥有绝对的外交领事审判权,朝鲜朝廷和各道府署衙不得插手。

鉴于此次朝鲜动乱所导致的朝鲜政权更替,大明不与承认,李朝王室是唯一且永久性的朝鲜王室,李朝王室在任何阵线与大明朝廷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在未经大明内阁批准的前提下,与任何国内、外势力达成任何单方面协议。

为杜绝将来朝鲜国内再出现类似事件,大明会协助诸朝鲜建立更具有权威性的中枢集权机构和具有镇压叛乱能力的军队,李朝王室应当聘任更有能力的大明官员,充为其王室政治、财政、军事等方面顾问。

大明和朝鲜双边合办地方监察署衙,用以更全面管控地方,不使将来再次出现扰乱治安和动摇李朝王室统治的情况出现。

由大明来全权保证李朝王室的权益完整。作为回报,所有在朝鲜境内的所设的大明商会、署衙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大明之臣民在朝鲜有经商、居住、耕作、开矿及其他权利,其户籍之所有权益,归属大明按察使司,其所有产生的纠纷、争端,属外交领事争端。

如果这个世间还有第二个穿越者,看到这条朱允炆新订魔改的条例,肯定会觉得非常眼熟。因为这就是原时空历史上,日本给袁大头搞出的那一套——灭亡中国之二十一条!

没错,这就是朱允炆为朝鲜准备的灭亡朝鲜条款!

他记不住历史上的二十一条,但不妨碍他这些年心中自己编排出的险恶用心已经颇为神合。

只能说在这一点上,世间所有的险恶政客几乎都如出一辙。

“这种条款,李芳果会愿意签吗?”

“他有那个勇气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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