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4 / 4)
图,作为《辛丑和约》的附件之一。)
从此,清朝中央政府,处于使馆界炮火威胁之下。民国成立时,孙中山之所以反对在北京建都,这是原因之一。
第八款与第九款规定,将“大沽及有碍京师至海(的)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准许各国驻兵于黄村、廊房、扬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
这么一来,不仅洋兵可以由洋船运来,在大沽或塘沽或秦皇岛登陆直至北京,横行无阻,而且从北京到山海关的铁路,也完全被控制于列强的铁骑之下。
第十款规定:在全国各府、厅、州、县,张贴禁止人民仇教、仇洋的各次上谕,包括禁止“结会”的上谕,停止某些地区文武考试的上谕,严办不尽力弹压的官吏的上谕,等等。张贴上谕的期间:两年。
第十一款规定:直隶白河水道与江苏黄浦江水道必须整修。整修白河的经费由中国负担,整修黄浦江的经费,由中国出一半、列强出一半。
第十二款规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此后应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各国公使觐见中国君主的礼节,也必须“变通”。至于如何变通,则在附件之中说明。
这《辛丑和约》,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屈辱文件。然而,倘若列强不互相勾心斗角而始终沆瀣一气,其内容之毒辣更甚于此,可谓不幸中之大幸了。当时慈禧已无丝毫的抵抗能力,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也都不是敢于和列强继续作战的人,列强本已可以要什么便有什么了。
↑返回顶部↑
历史军事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