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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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洋人对他颇具好感。原因是,在拳众与甘军围攻使馆期间,他以总理衙门的“首席大臣”的资格(地位次于管理总理衙门的载漪,但实际上仍在负责处理公事),曾经一而再再而三地请准慈禧,向各国公使通函,表示愿意护送他们去天津。

李鸿章来到北京之时(闰八月初十),各国公使依然不曾接到本国政府有关具体和平条件的训令。

甚至连笼统的条件也仅有俄、德两国政府已作表示。俄国的条件是:只要能避开东三省的问题不谈,对清廷差不多可以“无条件讲和”。德国的是:惩办元凶(载漪刚毅等人)。

倒是法国人头脑细密,首先在闰八月十一(10月4日),亦即李鸿章到京的次日提出了六项原则:(一)惩办祸首;(二)禁止军器输华;(三)索取赔款;(四)使馆驻扎卫兵;(五)拆毁大沽炮台;(六)天津、大沽之间驻扎洋兵,保障大沽与北京之间的交通安全自由。

过了二十二天,奥、比、德、英、意、日、西、俄、美九国公使于先后接受了这六项原则以后,会同法国公使起草了一个共同照会,交给庆亲王与李鸿章。

在这个期间,为了对付俄国,英、德两国奏了一支插曲。英国首相兼外相索尔兹伯里勋爵与德国驻英大使哈茨菲勒狄特,在10月16日(闰八月二十三日)签了一件《英德协定》。协定的内容是:(一)在英、德两国势力所及的中国领土内,河川沿海各港无差别地自由开放给无论何国的臣民,从事贸易及其他各种正当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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