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3 / 4)

加入书签

0月20日)交清。

交清以后,火车停开路轨拆掉,运到台湾。后来,台湾巡抚刘铭传用它来铺设台北与基隆之间铁路的第一段(光绪十三年,1887年)。

这台北与基降之间的铁路全长共十六英里,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完成,资本纯粹是中国人自己的。造路的劳动力,是“兵工”。

另一条,河北唐山与胥各庄之间的铁路全长只七英里,是招商局总办唐景星决定建筑的,他聘英国人金德儿为工程师,于光绪六年(1880年)开工,次年完成。为了避免清廷的禁筑令,这条路也称为“电车路”而不称为铁路。这条铁路上的“火车”,并没有“火车头”,代替火车头的是骡子。

几个月以后,“唐胥电车路”的人员别出心裁,用“上法”造了个火车头,只花了墨币五百二十元(合当时的英金九十五镑),取名为“中国火箭”。李鸿章这时候已是直隶总督,听到消息大加赞赏,从此就对这条“电车路”全力支持;清廷之中的守旧派无可奈何,不再阻挠。胥各庄与芦台之间的小运河也筑成了,于是开滦的煤可以用火车运到胥各庄,在胥各庄下船,经小运河到芦台,再由原有的运河运到北塘,供应招商局的大轮船,以便这些大轮船入海,到烟台、上海等地,或南至塘沽,溯白河而上到天津。

这一条唐胥铁路,也是纯为中国资本,同时是中国人自己的劳力所建筑,比台北与基隆之间的铁路早十年完成。

唐胥铁路在光绪十二年(1886年)已经向西南延长到了芦台,增加了二十英里之多.只花了墨币十三万五千元(合英金两万五千镑),可说是全世界最便宜的铁路。

李鸿章很兴奋,说动醇亲王奕譞于次年向慈禧太后上了一本奏章,请求把这调路向东延长到山海关、向西延长到天津及北京。慈禧太后予以批准。

李鸿章办了一个“中国铁路公司”.资本一百万两公开招股。这公司在光绪十四年把芦台与天津之间的一段顺利筑成。所花的钱平均为每英里三千英镑,较以前的两段稍贵但仍算相当便宜。剩下的工作,是天津、北京之间的一段约八十英里,与唐山、山海关之间的一段也是八十英里。

这一百六十英里需钱很多,招股不易,清廷不肯立即批准,下旨征求各省督抚的意见。张之洞表示反对。张之洞主张,铁路不可以筑得离开海岸太近,应该在内地筑。他认为:与其筑这京津段与津关段,不如改筑由北京芦沟桥至汉口的干线(今天的平汉铁路)。

清廷接受张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历史军事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