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4 / 4)
岁高龄,心中所恨恨的是日本给他的打击。他一意联俄制日,似乎不是为了贪求贿赂而与俄国订立密约,而俄国当局也不致于以贿赂对他唐突。
李经方呢,那就难说。然而,谁能保证所谓贿赂中国人之款不是经手的俄国人大中其饱?连俄皇自己也动用了“李鸿章基金”呢!
《中俄密约》于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1896年5月22日)在莫斯科签订,签字的人是罗班诺夫劳斯妥夫斯基、菲泰与李鸿章。
密约共有六款。第六款规定有效期限为十五年(到辛亥年为止,期满可以续订),第一款规定共同的敌人为日本,如日本侵占俄国亚洲东南土地,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则中、俄两国共同出兵抵御,互相援助亦互相接济军火、粮食。第三款说明两国如既经开始对日作战,两国之中任何一国不得对日单独议和。
根据第一款,这密约是防卫性的军事同盟,而不是所谓“攻守同盟”。要在日本先动手以后,双方才能共同出兵、互相援助。
这密约的另一特点,是把朝鲜包括在内。可见李鸿章余恨犹在,中国势力虽被日本从朝鲜逐出,他不甘心被日本吞并朝鲜领土。俄国呢,颇不放心日本,不愿日本爬上东亚大陆,威胁海参崴以及沿海洲与阿穆尔省(黑龙江北岸之省)。
密约的第四款,最为重要。“今俄国为将来进兵御敌,并接运军火、粮食以期妥速起见,中国国家允于中国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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