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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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以便于必要时“示威”。然而,英美两使各有一只兵船,法使却没有兵船。于是,法使为了身份上的顾虑,改派一位职员克来思考夫斯基子爵,跟随英、美两使前往。

英、美两使与克来思考夫斯基子爵到了大沽口,等候了几天,见不到直隶总督桂良,只见到长芦盐道文谦与长芦盐政使崇纶。这两人(虽则是咸丰所派)也并无权力谈判,只能听取英、美两使及克来思考夫斯基的“意见”。于是,他们三人提出了十八项要求。文谦与崇纶当然无法答应。

这十八项要求,内容复杂,牵涉极广。其中主要的部分可以归纳为下列各点:(一)在华北措海与长江沿岸增加通商港口;(二)让洋人可以自由到内地各城市游历、做生意、传教;(三)鸦片贸易合法化;(四)废除厘金;(五)规定华工出国办法;(六)让外国公使居住北京;(七)让外国使领人员可以直接与总督见面;(八)解释条约文字以外国文的一份为根据,不以汉文的一份为根据。

这十八项要求,在外国人看来并无不合理之处。但在当时一般中国人,尤其是咸丰皇帝看来,都是无理取闹、心存叵测。

(一)外国人以为通商不仅有利于外国,亦有利于中国;既然五口已经通商,而且成绩不坏(广州虽则有不许英国人入城之事,但贸易仍照常进行),大可以扩而充之,在华北沿海与长江沿岸也开辟几个通商的商埠。中国人却认为,五口通商是在炮火威胁之下不得已而订的城下之盟,倘若华北与长江沿岸也开放,洋人的势力益加深入,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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