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3 / 4)
建屋。然而,他们在鸦片战争期间留给广州人以极坏的印象,广州人以及一般的广东人,因此就宁死也不肯对英国人屈服。
英国人在广州原有可以居住的地方商馆。商馆地区共有一百多亩(二十一英亩),英国人想扩充,到商馆地区以外租地建屋,却没有一个本地的中国人(广州人)肯把地皮租给他们。道光二十六年闰五月十一日,有一个英国人康吞跑到“老中国街”踢翻一个水果摊。他的理由是,水果贩子的叫卖之声吵了他。
四天以后,另一个水果贩子也因为叫卖而“冒犯”了一个英国人裘儿齐。裘儿齐用手杖打这个水果贩子。康吞跑出来,帮助裘儿齐,用棍子将水果贩子毒打。打了一顿不算,两个洋人还把这可怜的水果贩子拖进屋内,捆起来继续再打。
这引起了中国市民的公愤,不少人聚集,包围那屋子,冲进大门,拉下窗外的铁栏杆,想抢救水果贩子。有些群众高呼:“打番鬼!杀番鬼!”
洋人,包括美国人及美国代办领事,于是全体出动,在英国领事的领导之下,向于无寸铁的中国群众开枪。中国群众死了三人、伤了六人。
到了晚上九点钟左右,中国官厅派来两百名兵士,才把秩序恢复。
事后,香港总督兼对华全权公使商务监督德庇时,作了两件自相矛盾的事。他一面向州广总督抗议,说责任在于华方,中国官厅未能保护英人生命财产,英人有自卫的权利;一面又把行凶的祸首康吞交给英国在广州的领事,运用领事裁判权,开庭审判康吞的“破坏条约”之罪。
英国领事判决康吞有罪,处罚金二百元墨币。判罪及处罚的依据,是香港政府法令第二号。康吞不服,去到香港的“最高法院”上诉,香港最高法院指出了广州英国领事法庭在程序上犯了两点错误:应该援引香港政府法令第七号,不应该援引第二号,所判的罪,是关于7月4日(闰五月十一日)的行为;而所处的罚,是关于7月8日的行为。
结果,原判决取消,罚金退还。
中国的水果贩子白白挨打。死了的三个中国人、伤了的六个中国人,也是白死、白伤。
坐在伦敦外交部办公桌子后而的“魔鬼之子”帕麦斯顿,也是明知康吞与裘儿齐不该横行霸道引起了中国群众的“暴动”,却仍旧训令德庇时,叫他对中国官厅采取强硬态度。
他用外交部的名义,写信给康吞,说政府“完全赞许领事法庭对你判处罚金,本部所唯一感到遗憾的是,程序上的错误使得你逃过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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