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3 / 4)
复台湾,与荷兰结下了仇,荷兰转而对清朝表示好感,清朝让荷兰人在厦门做生意。同时,郑成功与他的儿子郑经也让荷兰的敌人英国人在台湾做生意。
荷兰人在厦门的时间不长,到康熙五年便停止了,原因是康熙下旨“禁海”,把闽、浙两省沿海三十里的地带都禁止人民居住,以割断台湾与大陆人民的来往。
郑经的儿子郑克塽,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降清。次年,康熙开放“海禁”,而且在广州、澳门、宁波、镇江分设四个海关,称为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欢迎外国商人前来贸易。
乾隆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改变康熙的“四口通商”的政策,封闭广州以外的三个港口,只许洋人在广州一个地方贸易。
并且,不许洋人把妇女带来广州,亦不许在广州雇用中国女仆。洋人只能把“家”放在澳门,到广州来的时候只能住在所谓“商馆”,由清朝政府所指定的若干家“公行”负责照料。洋人在广州不许乘轿子,也不许买中国书、学说中国话。
“公行”,后来共有十三家,俗称“十三行”(行字读杭)。十三行是清朝政府与外国商人之间的中间人,实际上等于代表清朝政府实施“国营国际贸易”。洋商买货,须向十三行买;洋商卖货,须向十三行卖。洋商纳税、送礼、上禀帖,也须由十三行经手。
十三行的老板,当然必须“从中取利”。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当局认为,与其让十三行赚不少钱,何如与清朝政府或中国人民直接贸易?与其在广州一口贸易,何如到广州以外的其他许多港口贸易?因此,便在乾隆、嘉庆两朝,好几次派使臣来中国办交涉。
英国第一次派遣大使来华,是在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所派的人叫做卡思卡儿特,但是他在抵达中国国境以前中途病死。
第二次,是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所派的人叫做马戛尔尼,此人位居伯爵;另有一个副使斯当东,是一个“爵士”,地位在公侯伯子男之下。
马戛尔尼与斯当东二人,在乾隆五十八年的夏天到达热河的避暑山庄,觐见乾隆,行了屈一膝之礼,获得相当的赏赐。他们向清朝要求在广州以外的宁波、珠山(舟山群岛)与天津等地通商,租借舟山一岛,在京城设立货仓,让英国商人在广州自由居住,自由来往于广州、澳门之间。这些要求,统被乾隆拒绝。这一年,是1793年,英国已与革命的法国进行战争。英、法两国从此或断或续地一直打到嘉庆二十年(18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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