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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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钟琪来帮忙,结果在事实上出力打平罗卜藏丹津的完全是岳钟琪。于是雍正就命他为甘肃提督;不久,叫他兼甘肃巡抚。雍正三年四月,叫他接年羹尧的川陕总督。

岳钟琪这人生于清朝,长于清朝,替清朝立下很大的功,又作了清朝很大的官,只知道忠于清朝,不仅把远祖岳飞如何忠于宋朝,如何誓死抗金,漠然视之;而且这时候明朝丢掉北京也将近一百年了,他实在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清复明”的念头。

张熙不辞跋涉之苦,甘冒生命危险,在雍正四年七月间跑到岳钟琪的衙门求见,可谓找错了人。岳钟琪接见他,读了他带来的曾静的信,大吃一惊。

这岳钟琪一面假心假意答应参加反清运动,而且与张熙立了誓,一面暗中报告雍正。于是雍正就下旨抓人。曾静、吕毅中、严鸿逵、沈在宽一齐落网,押解到京。张熙也被押解了来。雍正读了曾静写给岳钟琪的信,也读了搜查来的吕留良遗著,认为这是思想同题。亲自编了一部《大义觉迷录》,颁发各地,特免曾静、张熙之死,叫他们去江浙一带把《大义觉迷录》好好宣讲。(吕毅中与沈在宽被斩首,严鸿逵死在牢里,这三人的子孙全数充军。岳钟琪暂时仍被重用,到了雍正十年便以在新疆对准噶尔作战不力的罪名,被免职,监禁。)

《大义觉迷录》的内容相当坦白,雍正自认为夷,把清朝也称为“外国”。后来乾隆感觉不妥,把这书列为禁书,于是在中国便难找到,倒是日本人替我们保存了,被稻叶君山约略引录在《清朝全史》之中。

《大义觉迷录》包括曾静的供词,雍正在雍正四年九月所颁的诏书,与曾静“改悔以后”所写的一篇歌颂清朝的“归仁录”。曾静在写给岳钟琪的信中,指出雍正有九项罪恶:(一)窃位;(二)逼母(稻叶君山说这是指的雍正逼迫康熙的佟后殉葬。事实上佟后(孝懿皇后)死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雍正自己的母亲德妃乌雅氏,死于雍正元年五月,曾静所指的可能是她;(三)弑兄(太子胤礽、皇三子胤祉);(四)屠弟(胤禩、胤禟);(五)贪财;(六)好杀;(七)耽酒;(八)淫色;(九)诛忠用佞。

雍正对于曾静之如此不客气,却不甚介意,说“曾讥诽止朕一人”,吕留良“上诬皇考(康熙)之盛德”,“于本朝祥瑞事迹概隐匿不书,而专造作妖诬,布其私愤”,“谓我朝曰‘清’,曰‘北’,曰‘燕’,曰‘彼中’”,“称满、汉之兵,齐跪永历马前”,“此吕之罪,所以为至大也”。

雍正发明了一套神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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